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大 临沧市政协 中共临沧市纪委 市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
今日临沧 | 走进临沧 | 领导讲话 | 热点关注 | 部门动态 | 县区快讯 | 领导之窗
公示公告 | 人事任免 | 应急管理 | 文件法规 | 临沧新农村建设 | 四项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市民服务 | 企业服务 | 投资服务 | 旅游服务| 三农服务 | 综合服务 | 审批服务 | 百件实事网上办
政府采购 | 资源下载 | 网上调查 | 数字地图
临沧市网上信访
您现在的位置: 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公用事业 >> 环保信息 >> 正文
 
栏目导航
教育事业·医疗卫生
公用事业·
交通出行
劳动与社保

 
办事服务
面向居民·面向农民·面向企业
服务投资者·服务旅游者
 
便民查询
天气预报  
航班查询  
汽车客运  
临沧公交  
邮政编码  
常用电话  
宾馆酒店  
 
 
环境监察“五项承诺”
 
作者:佚名 来源:市环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2 8:54:01
 

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廉洁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临沧市环境监察支队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

一是严格执法、履行职责。环境举报与“12369“一条热线”保持畅通,热情服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一个窗口”规范管理,优化措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群众举报与投诉环境问题事事有回音,依法调查、依法处理件件有落实。

二是依法执法、公正公平。环境执法工作必须依法行政,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环境执法人员必须公正公平。对所有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做到环境监管“三个一样”:大型企业与小企业一样,国有企业与外资、民营企业一样,外地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一样。

三是高效执法、政务公开。环境执法工作做到“五公开”: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

四是文明执法,优化服务。环境监察系统行风建设实行“五项制度”,即学习日制度、行风稽查制度、意见征求日制度、便民工作日制度和现场执法回单制度。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五是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实施“六不准”: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严禁“吃、拿、卡、要、报”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百件实事网上办录入:bjf    责任编辑:bjf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错误指正 | 在线投稿 | 网站申明

主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及维护:临沧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本站通用网址:“临沧”、“秘境临沧” 技术支持:起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