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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创业奖是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沧市最高奖,设立该奖项的目的是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临沧奉献才智,褒扬嘉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临沧市创业奖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第四届临沧市创业奖参评者推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申报的范围对象 2006、2007年度,为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推荐、申报期限 推荐、申报从2008年4月10日起至2008年5月9日止(以收到《临沧市创业奖申报书》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临沧市创业奖奖励范围对象基本要求的,由所在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申报;属个人推荐、自荐的,也可以直接向受理部门推荐、申报。 四、受理部门 1、临沧市创业奖评审办公室为临沧市创业奖申报受理部门。(设在市发展研究中心。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邮编:677000,联系电话:0883—2130519) 2、各县(区)成立临沧市创业奖推荐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推荐、申报工作,在申报时限内向受理部门申报。 3、市直部门,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的参评者,由所在单位向受理部门申报。 五、相关手续 推荐、申报临沧市创业奖,必须填写《临沧市创业奖申报书》(一式二份),彩色正规照片2张、与内容和业绩相关的图片不少于5张(纸质或电子文档均可),并按《临沧市创业奖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报送相关的必备材料(业绩材料附电子文档),寄送至受理部门。县(区)推荐、申报的(个人自荐除外)须经县(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方能上报。 特此公告 第四届 临沧市创业奖评审委员会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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