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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特岗教师招聘专科生面试公告
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1 17:15:42

 

        为顺利完成2008年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8〕41号),参照《临沧市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本科),在应聘毕业生完成专业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后,对上线考生的面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原云县教师进修学校。届时请申报特岗教师的毕业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者可一并交验)。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面试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特岗教师和全县教师公开招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至应聘人员全部结束为止,地点在原云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教育教学能力,主要以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测评表的评价指标为依据,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四、面试内容

       说课内容由毕业生按报考学科自选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教材内容(人教版)准备说课提纲和教案。
答辩由县特岗办统一命出标准题,现场抽取答题。答辩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重点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等。
说课10 分钟,占60% ;答辩5分钟,占40%  。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分组

      面试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音体美等三个组进行。

六、面试程序

        应聘人员报到,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上午面试考生即进入封闭管理,下午面试考生于当天下午2:00到面试地点接受封闭管理。


       面试人员面试时由联络员带入考场,开考前每人须向评委提交1节专业课教案5份,说课题纲5份,说课答辩完毕即离开考场。

        面试由主考主持,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每位考官根据面试的说课内容、答辩得分,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将5位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具体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并当面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随即离开考场、考点。面试全部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公布 。

七、面试的组织

(一)面试领导组

组    长:吕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杨廷军    县教育局局长
徐鹏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金兰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沈嗣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沈仕先    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周智明    县人事局副局长
马云华    县编委办专职副主任
肖加贵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刘文流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施    云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领导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

(二)面试监督组

组长:徐鹏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副组长:肖加贵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员:由县纪委在相关科室选派
监督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组织实施、程序、过程及工作纪律的监督。

(三)面试评委组

面试评委由面试领导小组选聘,每组由1名主考和4名评委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同时每组设监督联络员1名,考试记分员1名,面试评委封闭办法另行制定。

八、面试纪律

(一)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通讯工具交由纪检人员统一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必须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方能使用,并做好通话记录。

(二)面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面试的,不得聘为评委,也不参加面试的其他工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和“打人情分”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防止和杜绝“考场腐败”,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三)面试评委要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面试评价指标要求。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排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报姓名。同时提交的教案、说课提纲不得打印姓名和任何标记。凡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律提前半小时入场,入场后将通讯工具交监督员管理,一但在入场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由监督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面试失密、泄密的,按相关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拟聘

       根据省、市特岗计划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由领导组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特岗办,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待省特岗办审定后进入体检等程序。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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