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会计考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点:
对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处理:
1.因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评估师考试等,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各级考办提供)、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
2.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各级考办提供)、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婴儿未出生者提供预产期证明(前后各60天内)。
经审核符合以上两种特殊情况的考生,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持2008年考试准考证免收2009年度考试报名费。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各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上述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并对有上述情况考生的申请认真审核,情况属实的,必须于2008年9月1日前汇总报市财政局会计考办,传真:0883-214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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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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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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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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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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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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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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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会计考办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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