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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县地税局提出2004年要着重做好十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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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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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全区财税、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临沧县地方税务局结合实际,在充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在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及日常工作的同时,2004年要着重做好十件事,并对每件事的具体做法、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及要求达到的目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以“云岭先锋”为载体,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地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依法治税、文明高效的干部队伍。
四、加强征管基础建设。简并征期,简化纳税申报手续;建立健全纳税资料管理办法和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全面掌握建筑业税收税源,夯实征管基础。
五、全面加强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稽查双刃剑作用,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廉。
六、认真借鉴试点地州经验,强化部门协调联系,积极搞好调研准备,切实做好“五保合一”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不作为”纳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范围,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旧观念,树立平庸也是过的意识。
八、加大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理解,关心和支持地税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九、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大局意识、集体意识。
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安排的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临沧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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