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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缓解农村特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确保 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家庭能够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及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和救助对象,并对医疗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医疗救助服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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