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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0.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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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劳动保障局 来源:市劳动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4: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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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自1998年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并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以来,切实保障了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的批复》(临政复〔2008〕5号),从2008年6月1日开始,临沧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2个百分点,即由原来执行的1%下调至0.8%。这将有利于生育保险覆盖率的进一步提高。(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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