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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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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劳动保障局 来源:市劳动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4: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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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积极开展行政问责工作作为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的重要内容,于近日制定出台了《贯彻执行省、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行政问责和行政绩效为核心,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查究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行政问责办法的实施。一是加强对行政问责办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各科、室、中心、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抽调。二是全面深入开展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知晓行政问责办法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行政问责办法对提高执行力、公信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部门遵守制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是组织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局所属部门对行政问责办法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四是于年底前,对本局所属部门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的工作情况、工作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将执行问责办法情况与“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效果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省、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方案》的施行,将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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