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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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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劳动保障局 来源:市劳动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6 17: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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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劳社发〔2008〕6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值班制度》。该制度只适用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根据该制度,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受理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投诉和举报、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办公区的清洁卫生等工作,值班实行轮流制,每人值班1天;值班人员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支队领导汇报,若遇值班人员出差或有其它事务不能承担值班工作的,做相应调整;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期间情况记录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交待值班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确保工作不脱节;值班人员要树立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做到热情主动、举止文明、服务到位,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如遇节假日,局内加强值班力量,形成联合值班制,所有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确保安全。该制度从2008年7月1日起实行。(市劳动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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