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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中院“四注重”促诉讼调解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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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敬媛 来源:临沧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5 8: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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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沧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调解工作中,采取”四注重“措施,确保执行效率的提高。 临沧中院注重立案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并举,注重调解时机性、技巧性的把握,注重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注重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程,强化调解意识,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用“爱心、诚心、耐心、细心、公心”因案制宜,度势适时调解。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特邀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巡回审判等方式,整合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法院受理案件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将案件调撤率纳入岗位责任制,调撤案件是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并作为对办案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今年上半年,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4件,结案82件,收、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2.58%、41.38%。调解结案(含经调解撤诉)37件,调撤率达45.12%,无一起涉诉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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