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 张华开 (2008年3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代猛同志就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监察局局长李根祥同志、市法制办主任字国华同志对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市施行《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并就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作一发言。
一、我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杨军为组长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39号),形成了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信息产业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监察局、国家保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明确了由市信息产业办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在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和协调电子政务平台、政府网站建设,为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临沧政报》、《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临沧市广播电台为市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市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二)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多层次培训教育活动。为了全面、有效的开展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广大公务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分别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师资队伍和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将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在这次会议上,要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维护的专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流程、《指南》、《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交互系统的专题业务培训。二是选派人员参加3月9日至12日在昆明举办的学习《条例》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制定了公务员学习培训计划。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专门设立了学习培训《条例》办公室。学习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监督和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和管理人员中开展《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并分级组织骨干培训和教材的征订,全省统一的考试工作将于4月中下旬分两次进行。
(三)编制《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照全省统一的的《目录》和《指南》样本,编制了以市政府组成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的《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完成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名录的梳理工作。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市信息产业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对市级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进行了梳理,名录包含了除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外的所有政府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孟定片区管委会等47个单位(省为45个)。
(五)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稳步开展。完成了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框架搭建工作,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和信息发布交互系统,添加了相应的版块和相关链接。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和内容,相关的测试工作也正在开展,在5月1日前可以正式开通投入使用。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按照全省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及时编制全市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我们已将相关资料印发给参会的同志,请各县(区)政府按照此模式,用最快的时间及时安排各乡(镇)和各部门立即开展此项工作,市级各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录入工作,在3月20日前将梳理的内容填报完毕,3月31日前,将指南和目录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二)建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效能。一是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资源共享、高效便捷、安全节约的原则,建设好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面向公众的服务系统、面向信息公开部门的主动公开管理系统、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和面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统计监督系统,力争在3月5日前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8个县区、47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准备工作(省要求在5月1日前开通),要突出应用,在应用中不断完善网站功能。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强化各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要正在进行网站改版工作,各县(区)以及已经建立网站的部门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链接,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专栏。三是加强对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已建部门网站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在相应的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布,形成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为龙头,各县(区)政府网站为区域中心,深度整合部门网站,层级之间资源共享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群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市级由市信息产业办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部门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由市国家保密局牵头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在5月1日前完成制度体系建设,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的制度。
(四)严格按照《指南》和《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免予公开的理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4月20日前,完成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向市信息产业办备案工作。5月1日起,市政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开始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此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启动,也是一次面向社会最好的宣传。在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前后,各级、各部门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干部、群众学习、熟悉《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市内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重点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从而进一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区)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部署相关设施,拓展公共查询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尤其是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安排部署县(区)、乡镇的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乡(镇)一级要因地制宜,继续选择黑板报、专栏、宣传单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准备情况、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监察部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不按照《条例》办事的严重行为要进行问责,并将其写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通报。3月份,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落实情况、学习《条例》的情况和《目录》、《指南》的编制情况、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督查。4月份,重点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软件系统的应用进行指导,对各县(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全市统一的《条例》学习考试。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进行督查,并及时进行汇总,向领导小组和各县(区)、各部门通报。2008年底,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和评议,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形成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情况报告和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
各位领导、同志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保证《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实施,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我们坚信有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条例》必将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深入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必将对提高各级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