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凤庆县切实抓好行政问责工作 |
|
| 作者:凤庆政府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 9:29:49 |
|
| 为切实抓好行政问责制的深入贯彻落实,在省、市实施意见下发后,凤庆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就如何在全县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由监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了以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制定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推行行政问责制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办法》作为工作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和《临沧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建立县乡及其各部门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体系,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为,无为必问责”的要求,使每个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都能正确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做到“机关人人明白、社会家喻户晓”。要求各行政机关要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措施,拓宽监督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监察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问责办法》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交叉检查。 |
|
| 今日临沧录入:凤庆政府 责任编辑:凤庆政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