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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马县率先出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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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民政局 来源:市民政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2 15:5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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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耿马县制定出台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是凡属耿马县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领取的抚恤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5年内按8%的自然增长机制增长;二是凡属耿马县的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所领取的抚恤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5年内按5%的自然增长机制增长;三是自然增长数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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