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设施检查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烤烟收购点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大预检力度。每个涉烟村视情配备若干名预检员,坚持“约时定点”的原则,做到100%入户预检预验。三是认真调处涉烟纠纷。设立烟草执法检查点,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烟草行为,协调处理好涉烟纠纷。四是实施烤烟“阳光收购”。采取“严格程序、密码收购、电子开单、强化监督”等措施,每个收购点配备1名监督员,对收购过程全程监督,使烤烟收购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自8月20日开秤收购以来,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共收购烟叶2940.7担,均价7.79元/公斤,收购金额114.64万元。收购工作计划于10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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