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到位,各乡(镇、街道)将《临沧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公司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民房灾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到位,使民房保险的目的、事项、保险的形式、赔偿标准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受灾农户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二是领导重视,督查核实到位,确保灾情的真实性。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的领导深入全区的几个滑坡监测点,查看灾情,共研赔偿方式方法,妥善安置需及时搬迁的受灾群众,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的干部一经发生灾情,要及时到现场核实,收集灾情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对部分重灾农户,保险公司的专家和区民政局的干部直接到现场核实,确保灾情真实性。 三是赔偿资金到位,灾民真正得到实惠。截至8月底,全区有433户、1948人的住房因灾得到保险公司赔付资金44.63万元,为受灾农户解决了燃眉之急。 四是资金使用督查到位。由民政局干部配合乡镇民政工作站将赔偿资金落实到受灾农户手中,同时把恢复重建工作督促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从而杜绝年年建房无房住的现象,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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