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对永康镇送吐村30户农户进行了新农村民居房挂钩帮扶。2008年2月又派出了一名干部到永德县永康镇端德村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了积极支持驻村指导员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以“三村”工程建设为载体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关于以“三村”工程建设为载体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办法》的安排和部署,积极为驻村点排忧解难,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关心爱护驻村干部
新农村指导员驻村后,市民政局领导经常深入到指导员驻点村看望慰问和了解情况,帮助驻村指导员及时熟悉所驻村的情况和正常开展工作,通过进村入户与村民促膝交谈,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指导挂钩点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同时,积极为驻村指导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在局机关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驻村指导员解决购置驻村生活用品,积极创造条件为新农村指导员驻村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尽可能地让驻村指导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安心并积极深入到驻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 脚踏实地办实事
市民政局党组非常重视挂钩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帮助挂钩村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深入到各挂钩村开展调研工作,多次就新农村建设相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建设规划。
市民政局对送吐村30户农户进行新农村民居房挂钩帮扶,其中10户新建,20户改造。自挂钩送吐村以来,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已投入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35万元,其中:投入15万元用于扶持该村村两委综合办公楼建设;投入20万元用于扶持新农村民居房建设。现已经全部完工。
2006至2007年,永康镇端德村虽不是市民政局挂钩村, 但在新农村建设民居房改造方面,还给予5.5万元建设资金扶持,支持了端德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推动农村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2008年端德村为市民政局挂钩村后,积极为端德村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已为端德村和端德完小各购置一台激光打印机,为端德村开展林改工作打印相关材料提供保证。下拨了2万元自然灾害补助费,用于端德村受灾农户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分给端德村一户60岁以上老乡干部建房补助名额,补助金额在2—2.5万元,补助资金由云南省慈善总会下拨,各地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全市只有8户补助名额,此项工作目前市民政局已向云南省慈善总会报送相关材料。下半年市民政局将根据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相关要求,进一步扶持端德村农户民居房新建和改造工作,力争把端德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实做好。
三、真情服务新农村
市民政局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在积极支持挂钩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对各驻村的指导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民政局每年都派出两个指导员,挂钩两个村),要求指导员在驻村开展工作中:一是要指导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构建“生产发展”新平台。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积极参与临沧市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二是要协助和宣传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生活宽裕”新平台。从2007年1月1日起,临沧市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把农村19万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农村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三是宣传和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构建“乡风文明”新平台。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中,要向农民朋友大力宣传坚持依法登记、倡导婚育新风,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生育观念,杜绝早婚早育;推进殡葬改革,倡导“厚养薄葬”的殡葬风气,文明节俭办丧事,杜绝散埋乱葬等封建陋习;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做到依法收养,切实维护和保护好农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四是要求熟悉协助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构建“村容整洁”新平台。切实推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和管理,建立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的常态管理机制,纳入村镇基础设施管理。五是督促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构建“管理民主”新平台。不断发展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村务公开办法》(试行),指导和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务公开,逐步建立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