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云县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云县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对县级各单位、各乡镇以及省、市驻云县各单位等90个单位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作全面督查。
一是明确督查内容。此次督查的内容是各单位实施“四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确定为14项:已审核的四个文件是否印发;考试工作是否完成,包括应考人数、实考人数、是否阅卷;印制《服务指南》是否完成;公示牌是否上墙;有条件的单位是否有电子触摸屏;留言卡存放处是否制作;举报箱是否设立;是否实行挂牌上岗;是否创办了简报和向上报送信息;是否有会议记录和首问责任登记本;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进行了修订完善;是否建立了四项制度专门卷宗;有办公楼的单位是否悬挂机构设置布局图;实行行政问责情况。
二是组建督查机构。由于“四项制度”督查工作量大、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县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过多方协调、统筹安排,主要从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局抽调了部分干部,结合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的辖管和联系范围,组成了七个督查组,对县级各单位、各乡镇以及省、市驻云县各单位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作全面深入的督查。
三是统一督查方式。在各单位、各乡镇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各乡镇,听取各单位、各乡镇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介绍,根据督查的14项内容,逐一查阅痕迹资料。同时,走访各科室,查看要求建立的痕迹档案是否健全,与部分干部职工座谈,了解他们对“四项制度”的知晓和认识程度。
四是严格督查程序。督查组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对落实“四项制度”不够规范的单位,明确需要整改范围,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切实将督查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抓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