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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预防知识
作者:临沧市人…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15:57:49

 

食物中毒预防知识

 

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人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而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的疾病。

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物包括以下几类: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已达急性中毒剂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外形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毒素的物质,如毒蕈;本身含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能将其除去的食物,如河豚鱼、木薯;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物,如发芽土豆。

食物中毒有哪些特点?
        
1、来势凶猛,时间集中
        常常是突然(暴发性)发病,少则几人、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上千人,而且集中在一天或一餐次。一般多在进食后2-24小时内发病。
        2、与食物有关
       中毒者往往是吃了同一种或几种食物而发病的。一般发生在同一餐厅、同一伙食单位或同一个家庭。而未吃“有毒食物”的人不发病。
        3、症状相似
        中毒者多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无力等症状。症状的轻重因吃进有毒食物的量以及中毒者的体质强弱不同而不同。
        4、无传染性
        中毒者和健康人之间不传染。
        5、季节性明显
        作为同一类食物中毒,在同一地区,季节性很明显,如细菌性食物中毒,南方以5-10月份多发;北方则以6-8月份发病最多。但根据中毒食物种类的不同,其发病季节也不同。

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在食物的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防止细菌和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提供食品小包装销售,运输车辆专车专用。
        2、对食品生产人员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体检检查。食品出厂前一定要进行质量检查。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禁止被污染的食品上市销售。
        3、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贮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4、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太久。
        5、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有些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6、对不熟悉、不认识的动、植物不随意采捕食用。
        7、海蜇等水产品宜用饱和盐水浸饱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发生食物中毒怎么办?

1、及时将中毒病人送医院救治,进餐者如出现不适也应及时就医。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尽量原样保存好。
        3、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救治中毒病人的医院在积极救治病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4、医疗单位应尽量留取病人的呕吐物、粪便和用药前的血液标本,留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验,

应急管理录入:李斌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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