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退休的
1.提取条件。职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
2.所需材料
(1)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2)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3.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其账户。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21号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00004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0883-2122496 lcsxxgk@163.com
涉企侵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