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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来源:临沧日报    作者:彭文昌   时间:2022-05-13 11:26:59   点击率: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新一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从5月至8月底,全市将开展新一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全面推进我市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百日攻坚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为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常态督导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新一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百日攻坚行动将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成果,对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含孟定城区)内所有房屋及本行政区域内乡镇镇区、行政村的所有房屋进行深入排查整治。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栋;区分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房屋两个层次,依法、及时、规范分类处置,拆掉一批、关掉一批、查处一批、追责一批、移送一批、整治一批,形成有力震慑;各县(区)要在排查整治基础上,健全城乡房屋建设用地、规划、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