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3日,由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涛率队的省督察组,到我市开展2022年怒江水系(云南段)河湖长制督察工作。
省督察组一行先后到镇康县南伞镇、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和临翔区博尚镇进行实地查看,听取相关汇报,详细了解河湖长制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中央和省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一河一策”滚动修编、绿美河湖建设、河湖“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整治等工作完成情况。
省督察组对我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督察组要求,临沧市要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要坚持以“湖泊革命”攻坚战为引领,动真碰硬加强综合治理;要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点攻坚开展专项行动;要实施监督检查闭环管理,严格考核;要督导推进各类问题整改,提高江河湖库水质,全面落实怒江流域(临沧段)河湖长制各项任务。
市政协副主席袁清祥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