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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企惠民出实效


来源:临沧日报    作者:郑艳   时间:2022-10-11 10:39:17   点击率:

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管理”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突出“快、优、准、实”,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初显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结合临沧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出台临沧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措施。一是实施阶段性缓缴、降比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保障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需求。提高房租提取的额度,每户家庭最高年提取限额从10000元调整为18000元,提高房租提取的频次,根据支付租金实际情况,可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切实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临沧落实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中心始终围绕“三服务”要求,聚焦群众需求,把服务好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摆在工作的首位,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精减办事材料,简化办理程序,及时审核审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互联网+公积金”服务迭代升级,26个办事事项24个均可线上办理,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更多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推进特色人性化服务,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创新推进柜面延伸,深化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合作,在市建行、农行、工行部分营业网点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公积金业务办理专柜,全面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断拓展“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的覆盖范围。

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上门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运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群、柜台咨询等,认真抓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做到执行标准公开透明;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精准助企纾困,让企业全面知晓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让受疫情影响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及时享受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效纾解企业和缴存人困难,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截至9月末,共为7户企业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6户企业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累计缓缴金额128.64万元;为630名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373.43万元。

在实施阶段性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1至9月新增缴存单位541个7948人;推出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与市级六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时解除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恢复异地购房贷款和提取业务,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等稳增长“组合拳”,激发供需潜力,多项政策组合发力效果明显。截至9月末,累计向1815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87010.7万元,其中为83个楼盘发放商品房(期房)贷款1379笔67609.5万元,占贷款累计发放数的77.7%,为2.83万名职工办理住房消费提取77301.07万元,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稳经和住房保障作用,助企纾困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