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6年出台了《临沧市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实施意见》、《临沧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市本级建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强化国库集中收入收缴管理,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管理工作,实现所有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市8县(区)77个乡镇已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管理的改革模式。制定了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方案,实现市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制定了《2016年临沧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5个方面、37项内容逐项对照检查,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2016年全市共有14547户营改增试点户,抵扣进项税8.46亿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入库3.21亿元。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出台了《临沧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临沧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改革有序推进。
四是创新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出台了《临沧市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全年共征集并录入PPP信息系统83个项目,总投资额为1056亿元。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供排水工程项目、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项目已被省财政厅列入了第一批省级PPP示范项目。
五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和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全面做好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核查整改工作。拟定我市与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方案。出台了《关于深化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临沧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临沧市支持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