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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 五到位”临沧市依法规范重大项目建设林地使用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   时间:2017-02-21 04:34:00   点击率:

 

    全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启动实施以来,临沧把加快“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来抓。2016年全市先后开工建设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机场高速公路、临沧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耿马灌区等一批"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林地需求量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清楚林地管理规定、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和人员多等情况,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高效推进,有力地保障临沧“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依法规范2016年,市办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1296公顷(永久使用931.7公顷,临时占用364.3公顷),其中"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使用林地1215.3公顷(永久使用900.4公顷,临时占用314.9公顷)。

一、着力加强领导,沟通协调到位

成立以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服务"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协调服务及涉林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林业 建设业主 施工单位”合力管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工作措施,积极与市铁建办、市交通运输局、滇西铁路公司、临沧公路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对接联系,向各单位印发了涉林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卡,做到日通气、周对接、月座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妥善解决项目建设的涉林事宜。如:针对建设业主提出对不具备整体报批使用林地材料,又急需开工使用林地的五网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能否在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时暂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待总体工程报批时一并缴纳"的问题,我采取由项目建设业主提出暂缓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申请并作出缴纳承诺后,及时予以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既解决了项目建设单位重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问题,又有效缓解了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

二、着力加大宣传,政策把握到位

以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征收占用林地群众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宣讲活动。一是突出项目建设业主。多次召开林业部门服务全市“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座谈会,邀请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督查组、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听取各参会单位对项目建设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建议,认真解答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政策,发放《临沧市林业局服务"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材料汇编》100多份。二是突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2016年10~1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百场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由市、县(区)林业部门组成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团,深入到项目建设工地,向广大施工人员深入宣讲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104场次,发放《林业政策法规解答》等宣传资料2600份,张贴宣传海报100多份,制作宣传布标600多条。三是突出征收占用林地群众。从市、县(区)、乡(镇)林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组,走村入户做好项目建设征收占用林地群众的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认真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化解涉林纠纷,有效提升群众对林业政策和林地林木补偿方案知晓率。同时,督促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等涉林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三、着力创新方式,承诺执行到位

围绕把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遵守林业法规、森林植被恢复的示范路,由市林业局与市交通运输局、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临翔区林业局、耿马县林业局与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承诺》,从征占用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4个方面的责任措施进行公开承诺,扩大社会监督,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如:施工单位重点围绕使用林地、施工弃土、林木采伐、森林植被恢复、施工人员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目前,已在临清高速公路一期建设上签订《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承诺》12份,10个单位相应作出承诺。

四、着力强化监管,主动服务到位

一是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联系,及时互通工作信息,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报件,做到随到即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和转报。二是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定额,优先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三是对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联系,讲清管理规定,督促整改。如:在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中,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拟在临翔区蚂蚁堆乡建设采石场,经林业部门调查,该林地属省级重点公益林,定为Ⅱ级保护林地,且该林地采石后植被难以恢复,林业部门及时与临沧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对接联系,督促其重新选址。四是制定下发了《临沧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采伐林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限额使用、申请材料、审批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采伐林木管理工作。

五、着力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到位

一是按照“线路设计成熟一段、林勘调查跟进一段、林业执法监管一段”的思路,市、县(区)林业局提前介入,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到现地对涉林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安排、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计划、涉及使用的林地类型等情况,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550台次、森林公安民警3719人次、其他林业执法人员108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97次,办理各类案件351起(立刑事案件62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9起),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7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0人(刑事处理58人,行政处罚272人);全市清理排查砂石场436家,其中,淘汰关闭66家、强制关停2家、责令整改8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