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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   时间:2017-02-07 05:31:00   点击率:

  

近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深入我市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查阅了临翔区五老山、马鹿坑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档案痕迹资料,实地查看了林场场部、森林公园、危旧房改造等情况,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成效明显,评定等级为良好,同意通过试点验收。

我市在国有林改革改革工作中,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通过改革进行整合重组,合理核定事业编制,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落实了管理主体和责任。

一是加强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将临翔区五老山、马鹿坑林场界定为公益事业单位,核定了必需的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在临沧市林业局成立市国有林场管理站,核定编制6名;临翔区人民政府在区林业局成立了区国有林场管理站,核定编制5名,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临翔区人民政府将五老山、小道河、雾龙山3个国有林场及零星国有林合并为五老山国有林场,核定40名事业编制,管理面积45.3万亩;将南防、马鹿坑、章驮3个国有林场和零星国有林合并为马鹿坑国有林场,核定35名事业编制,管理面积33.61万亩。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林场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在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临翔区人民政府积极探索推进转型升级、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林下经济发展产业基地、生态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机制,盘活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市、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合力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在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了具体措施,激发了国有林场活力。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的两大目标,初步建立了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的国有林场新体制。

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进行了谋划和部署,提出了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增长等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目标。通过严格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试点期间,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稳定,没有出现违规违法流转、占用、侵占、调拨国有林场林地和超限额采伐,滥砍滥伐国有林场林木、各类违规违法占用、侵占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等问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