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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公开选取土地储备地块测绘机构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05 09:50:00   点击率:

  1. 本项目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单位入围资格公开选取,本项目采购人为临沧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已经具备公开选取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资格入围选取。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沧市土地储备地块测绘服务单位入围资格公开选取

  2.2 项目地点:临沧市辖区

  2.3 服务期限:三年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无,本项目为资格入围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择优选取方式

  5. 资格要求

  5.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2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5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7本项目将择优选择3家服务机构入围,若报名不足3家时,重新进行公告。

  6.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11月6日至 2018年11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临沧市临翔区法治园区市政协办公楼二楼2007室报名。

  7.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8时

  8.提交申请文件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法治园区市政协办公楼二楼2007室。

  9.由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择优选取工作小组按程序审查后,择优选取前三名入围。

  10.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年11月6日至 2018年11月12日止。

  1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988336395

  附件:评分标准

  临沧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8年11月5日         

  

  评分标准

  1、拟投入人员、设备配置审查评分(满分10分)

  (1)拟投入人员职称、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测绘需要且有针对性;(10分)

  (2)拟投入人员职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项目测绘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8分)

  (3)拟投入人员职称、设备配置欠缺合理,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1-7分)

  (4)对拟投入人员、设备没有说明的得0分。

  2、资质审查(满分10分)

  (1)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甲级测绘资质(10分)

  (2)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乙级测绘资质(9分)

  (3)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丙级测绘资质(8分)

  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20分)

  (1)服务承诺满足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保证测绘工程师持证上岗,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详细的进度计划,且能保证服务;(15-20分)

  (2)服务承诺满足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有违约责任承诺,进度计划合理,能保证服务;(8-14分)

  (3)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需要,没有违约责任承诺,进度计划不合理;(1-8分)

  (4)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

  4、业绩(满分30分)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本市内承担过2项同类项目的得10分。每增加1项同类业绩加2分,最多加20分。业绩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本地化服务(满分30分)

  (1)投标人如在云南省临沧市境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在本地完税,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本机构办公场所证明(含机构、人员配备、租房说明)等有效证明;(30分)

  (2)投标人如在云南省临沧市境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不在本地完税,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本机构办公场所证明(含机构、人员配备、租房说明)等有效证明;(20分)

  (3)投标人如在云南省临沧市境内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在本地完税,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本机构办公场所证明(含机构、人员配备、租房说明)等有效证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