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专栏 > 部门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临沧市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临沧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3-08-07 09:29:32   点击率: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临沧市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临沧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9:30

地点: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1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赵 东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鲁 珊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王丽银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陈昌鹤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周开泽 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赵以刚 临翔区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李炳宏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政协委员)

陈志会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政协委员)

邱泽凤 临翔区平村乡人民政府干部

周家兴 临翔区章驮乡人民政府干部

鲍以泽 临翔区博尚镇幕布村党总支书记

字红梅 临翔区蚂蚁堆乡蚂蚁堆村党总支书记

李早勇 临翔区邦东乡邦包村党总支书记

朱国昊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居民

周 鹏 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兴琴 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建明 临翔区污水处理厂副厂长

熊 超 华能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区域总监

杨 超 华能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区域总监

(五)听证记录人

郝 好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工作人员

高 越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15位听证代表围绕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发言,提出了5条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总结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细化收费标准的建议。建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相关收费文件,统一收费标准。

(二)关于收缴对象的建议。建议农村生活垃圾、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按辐射收益范围收费。

(三)关于乡镇污水处理收缴费用管理的建议。建议收取的污水处理经费,财政部门必须及时拨付运营单位

(四)关于明确两个《指导意见》的生效时间建议。建议在两个《指导意见》中明确制度的施行时间。

(五)关于对具体条文文字和表述的修改建议。部分听证代表对两个《指导意见》的稿本文字及表述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对于听证代表关于细化收费标准的建议不予采纳。经与发改部门对接,定价权限已下放县区,市级无定价权限,不能进行定价。

(二)对于听证代表关于收缴对象的建议不予采纳。两个《指导意见》已分别明确收缴对象。

(三)对于听证代表关于乡镇污水处理收缴费用管理的建议不予采纳。在《临沧市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第六部分第二点已进行明确。

(四)对于听证代表关于明确两个《指导意见》的生效时间建议不予采纳。两个《指导意见》属规范性文件,按印发时间执行,不用单独明确施行时间。

(五)对具体条文文字和表述的修改建议。部分听证代表对两个《指导意见》的稿本文字及表述方面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我们会在《指导意见》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合理部分予以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做到结构严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表述准确规范。

特此公告。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