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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翔区、凤庆县、沧源自治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9-13 18:40:47   点击率: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依临翔区、凤庆县、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2023年8月21日至8月26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工作组,对照《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细则2023版》《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州(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临翔区、凤庆县、沧源自治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市级初评,拟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推荐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申请复审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市级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883-2151564;邮寄地址:临沧市旗山路484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邮编:677000;电子邮箱:ynlcsab@126.com。


附件:1.临翔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评审报告

2.凤庆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评审报告

3.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评审报告

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