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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6-15 22:5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6月12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经济运行调节调度,打出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着力稳外贸促消费,大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主体倍增,坚决抓好就业和民生保障,1—5月,全市经济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市场主体困难增多,需要进一步加力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电话电话会议、全市稳增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精神落地落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市委、市政府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在省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细化提出9个方面50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二、总体考虑和安排

一是坚持顶格执行、能快则快。《实施意见》对省级9个方面48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既抓好国家、省级政策落地执行,又结合临沧实际适当加力,形成9个方面50项政策措施。优惠政策有弹性空间的,坚持顶格执行;政策落实有时限要求的,坚持能快则快,推动政策尽快发挥应有效用。

二是增强政策针对性,“精准滴灌”至市场主体。《实施意见》以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出发点,针对当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各项举措要求直达企业、直达个体、直达基层,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产生最大效果。

三是增强政策协同性,打出政策组合拳。市委、市政府坚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年初就立即制定出台稳增长的35条政策措施,并先后出台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与前期出台的35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拳,协同发力稳住经济大盘。

三、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9个方面:

一是财政政策,提出8项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55亿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和以产业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的17类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重点支持驻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体系建设,缩短服务半径。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各级部门公用经费再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二是金融政策,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特殊困难的个人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对符合条件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给各金融机构。

三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8项措施。主要包括:大抓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集中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民航“强基拓线”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以上。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全年开工重点水网工程20件以上。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千兆网络端口10万个,新建5G基站1400个。重点推进实施城镇化片区开发,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排水管道8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140公里以上。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抓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安排2500万元加大成熟度较高的投资项目建设。

四是促进消费复苏政策,提出3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好国家、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力度实施“一城一策”,支持新市民购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五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提出5项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积极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储能项目。

六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提出10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安排市级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允许暂退10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予以保障。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工作。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八是保就业政策,提出6项措施。主要包括:拓宽失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落实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

九是保基本民生政策,提出2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