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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8—2020年)(三)


来源:    时间:2019-07-04 16:2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接上期)

  (五)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行动

  立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战略定位,针对多样的民族文化与三产融合不充分、民族文化优势未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问题,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坚持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机统一,实施科技与民族文化融合计划,着力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快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提升民族文化产业水平和层次,打造多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创新高地,推进边疆多民族地区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行动技术路线图

  1.主要目标

  到2020年,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民族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较好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度加强,利用民族民间工艺,开发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商品。挖掘民族民俗节庆资源,发展特色民族节庆会展。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小镇1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0个以上。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不断优化,建设临沧文化产业集散地、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区,打造构建南部民族风情旅游环线、西部边境旅游环线、澜沧江茶马文化旅游环线“三环线”,推动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2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以上。

  2.技术路径

  聚力民族文化产业水平和层次的提升,解决民族文化传承单一、利用质量不高等问题,坚持利用科技、设计带动民族文化创新发展,集成应用信息化采集技术、民族文化资源挖掘与开发技术、遗产保护修复技术、传承创新技术、“科技+设计”技术,实施民族文化艺术展演展陈虚拟化、协同化、数字化工程,推进数字民族文化艺术档案、文化数字博物馆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弘扬,探索科技、设计与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有效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

  3.建设工程

  (1)民族文化传承工程

  强化民族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健全文物资源数据库,积极申报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做好“沧源崖画”“广允佛寺”“凤庆文庙”“滇缅铁路”等文物和遗址的保护。做好凤庆鲁史、沧源翁丁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临翔区博尚镇碗窑村碗窑组、凤庆县诗礼乡古墨村委会古墨村等传统村落的保护。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依托佤族文化研究院开展佤文化研究工作,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民族文化精品开发,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实施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俐侎人支系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区建设、双江自治县布朗族蜂桶鼓舞传承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心建设、凤庆县滇红茶制作技艺传习所建设等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加强镇康县南伞镇民间艺术之乡建设。加大对佤族“木鼓舞”、傣族“马鹿舞”“蝴蝶舞”、拉祜族“72路打歌”、佤族“鸡棕陀螺”、德昂族“磨盘陀螺”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设项目的扶持。到2020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达7项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达35项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达6人以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达45人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室)达30个以上。

  总投资46.5亿元。

  (2)民族文化开发工程

  发展民族民间工艺。举办“民族民间工艺品设计大赛”“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妇女特色手工(刺绣)技能大赛”“民间书法绘画大赛”等民族民间工艺赛事,推动传统造纸、陶艺、竹编、藤编、木雕、石雕、民族刺绣、织锦、民族服装、纸工艺品等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开发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商品。

  发展特色民族节庆会展。挖掘民族民俗节庆资源,办好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云县澜沧江啤酒狂欢节、双江冰岛茶会、耿马水文化旅游节、佤族新米节、永德芒果节、凤庆红茶节等节庆活动,不断提升市场化、特色化和国际化水平。

  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民族文化、茶文化、山水文化、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建设沧源摸你黑文化狂欢城、临翔区旅游城市综合体,推进沧源翁丁旅游区和沧源崖画谷旅游区改造提升、凤庆鲁史茶马古文化景区建设。开发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文化产品。发展地方特色餐饮产业,培育民族文化主题餐馆,发展精品民宿。与美丽乡村建设、古寨民居保护利用等结合,打造一批“一村一特色、一家一主题”的乡村文化旅游村。到2020年,建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0个以上。

  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文化创意与设计、数字内容服务、轻工业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民间工艺美术设计等新型文化服务业,建设“全国新型文化创意经济运营示范区”,形成一批国内国际知名文化品牌。引进一批科技文化企业,将临沧特色文化资源与虚拟现实、文化创意和新媒体等先进技术相结合,建立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修复于一体的可视化平台。

  总投资12.5亿元。

  四、政策与体制机制创新

  (一)对外开放政策与体制机制

  1.推动中缅双方开放合作。推动签订中缅税收协定、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及中缅货币互换协议,建立金融结算系统,试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推动缅甸放开过境贸易货物类别;推动签署《中缅两国跨境道路运输协定》。推动临沧市参与中缅双方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长级磋商机制,与缅甸商务部相关司局级建立定期商务会谈会晤机制。建立中缅各级双边卫生防疫合作会商联系制度和常态联系制度。

  2.以“四个先行”推动“五通”。以“企业先行、民心先行、文化先行、地方先行”,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对缅经贸合作实现重大突破。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报、通检、通签”大通关建设,提高报检效率,压缩流程和时间。依托清水河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打造自由贸易港、区域性国际金融港、国际文化产业示范区和跨境旅游购物中心,建设双边经济合作的样板区。

  3.创新便利化通关体系。推动缅方允许清水河口岸持护照通行常态化。简化外籍公民就业许可,简化境外边民个体工商登记,放宽入市商品范围。推进临沧方向跨境旅游,支持从孟定清水河口岸和镇康南伞口岸出入境的三条边境旅游线路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争取把临沧纳入全省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建设范围。推进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两广地区通关一体化。推广直通放行、无纸化通关等新型监管模式。推动缅甸政府允许持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双方公民,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的第三国公民及货物通过。争取授予临沧市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放宽中缅边境境外边民入境投资、务工、旅游等临时居停留申请事由,允许在边境市(州)范围内临时居停留。

  4.建立面向东南亚尤其是缅甸的国际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实施缅语人才学习锻炼提升计划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通晓缅甸语言、掌握外事政策法规、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等人才。建设国门学校、“华文教育基地”和“国际职业教育基地”,接受缅籍中小学生跨境学习,培养缅籍大学生,积极开展对缅教师培训和教学交流,以教育交流搭建民心相通的桥梁和纽带。

  (二)特色资源保护性开发政策

  1.推进特色资源地方立法保护。制定《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临沧市香竹箐“锦绣茶尊”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提高特色资源保护法制水平和法治能力。

  2.推进特色资源高效开发。支持绿色产业企业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双边协议,降低用能成本,促进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建立绿色食品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价管理办法。完善市、县(区)、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组建临沧旅游文化投资开发公司,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运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服务效能提高。

  3.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成立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加强佤文化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每年设立100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建立多元化传媒经营公司。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组建文化投资公司,促进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对接。

  (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1.科技管理创新。整合政府各部门科技管理资源,强化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市县(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8个,每个县(区)3—5个编制,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3个。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科技成果转化规划、计划和项目评审等提供论证、咨询和指导。突破科技支持临沧行动在财政上的地域限制。

  2.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对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的,按其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或自主研发的,按其研发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按新增销售收入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符合临沧市产业技术发展导向的新创办和引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认定后每户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3.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等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10个以上,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校企合作技术创新基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30个以上,建立省级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和校园创业平台等10个以上。争取临沧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取得实效。

  (四)人才服务体制机制

  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临沧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方式,大力引进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外,根据其学术水平市财政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5万元、5—8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安家补助。鼓励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短期聘用、项目和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科技项目,对有重大价值的科研项目,市财政给予10—20万元的科技启动经费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2.积极引进紧缺人才。实施聘请教育、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办法,为每名援建帮扶人员提供1套周转住房,每月给予1.5万元的补助,每年给予1万元的交通费补助。提供当地同等干部医疗待遇,每年安排1次体检。

  3.着力培养本地人才。实施“沧江名匠、名师、名医、名家”“沧江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依托“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等培养项目,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实施“临沧英才工程”“企业名家工程”“人才储备工程”和“千名现代产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120名以上,建立科技创新团队10个以上。

  (五)投融资体制机制

  1.建立绿色投融资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在临沧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银行,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探索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和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2.推动科技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科技信贷产品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探索保险资金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强化对处在种子期、初创期的创业企业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聚焦孵化期、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成长创新创业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云南省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和临沧市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领导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由临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示范区建设领导、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创新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办公室,为市政府常设机构,落实专项编制,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成立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工作专家顾问团,为示范区建设发展战略、重要决策等建言献策。成立对接国家战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推进、边境经济开放合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五个行动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

  每年整合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展资金3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经费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提升创新能力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实施“科技入临”、高新技术企业、 “倍增计划”“小升高”培育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来临开展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协同发挥作用,推进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办或联办具有企业法人实体、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主动承接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基地落地临沧。

  (四)完善创业服务

  建设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以临沧市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各县(区)工业园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加强“双创四众”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创业支持的方式,重点培育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网上创新工厂等为代表的创业孵化新业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科技创业岗”“企业创新岗”,鼓励科研人员专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实施“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和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创业失败保障机制,鼓励专业投资机构承担创业风险,提供资金退出、二次创业等支持。建立创新公共服务体系,聚焦临沧重点产业全链条服务,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五)强化监督考核

  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临沧市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各部门、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对示范区行政主体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研究制定示范区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建立示范区建设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政府与企业、民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保障示范区建设公开透明。加强重大规划项目的监督检查,提高规划实施效率。引入第三方评估,作为示范区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性。

  (六)发动公众参与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创新示范区建设宣传报道,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科学普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发动公众参与,为示范区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加大科技政策、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和表彰力度,大力弘扬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及时报道示范区建设动态、典型事例,为全社会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示范区建设强大的合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