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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三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十年实施情况公报


来源:临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1-11-15 15:46: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临沧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颁布实施,至2020年,规划圆满收官。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妇女发展规划》110项指标达标108项,达标率为98.18%;《儿童发展规划》67项指标达标66项,达标率为98.51%。

  一、两个规划总体实施情况

  人口情况:至2020年底,全市总人口225.8万人,其中女性107.6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7.69%;0-4岁人口14.4万人,其中女性6.96万人,占48.33%;0-17岁人口54.28万人,其中女性26.26万人,占48.38%。

  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21.32亿元,较2010年增加604.3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213元,较2010年增加27225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0794元,较2010年增加18207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824元,较2010年增加9545元。

  临沧妇女儿童事业经费情况:2020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92亿元,较2010年增加32.92亿元,增长219.47%;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6.88亿元,较2010年增加185.88亿元,增长204.26%;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51.68亿元,较2010年增加34.68亿元,增长204%;医疗卫生经费支出37.6亿元,较2010年增加29.6亿元,增长370%。其中,妇幼保健经费支出4906万元,较2010年增加3881万元,增长378.63%;疾病预防控制经费5413万元,较2010年增加3581万元,增长195.47%。

  二、分领域目标实现情况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至2020年,两个规划健康领域38项指标达标37项,达标率为97.37%。其中,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4.42%,较2010年提高79.66%;孕产妇产前检查率2020年为99%,较2010年提高5.66%;孕产妇死亡率2020年控制在8.95/10万,较2010年降低47.07/10万;婴儿死亡率为5.28‰,较2010年下降10.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07‰,较2010年下降12.24‰。

  妇女儿童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至2020年,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3%,较2010年提高38.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65%,较2010年提高12.2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6%,较2010年提高27.95%。其中: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为92.76%,较2010年提高40.03%;九年义务教育女童巩固率为98.65%,较2010年提高9.78%;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93.01%,较2010年提高25.81%。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89%,全部超出规划目标。

  妇女参与社会管理有效保障。从2011年至2020年,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始终保持100%;2020年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9.41%,较2010年提高了42.3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8.97%,较2010年提高了37.07个百分点;始终保持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妇女干部。2021年,临沧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成员比例为41.71%,比上届提高7.19%;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3.1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40.52%、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53.58%,较2010年分别提高12.88%、14.82%、35.58%。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得到提升。2020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930万元,其中,向妇女发放贷款17094万元;全市累计脱贫94357户368942人,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儿童全部“清零”。全市公有经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5943人,占总数的45.7%;中级有女性7192人,占总数的61.08%;初级有女性8988人,占同级总人数的67.63%;女性残疾人就业率为51.18%,较2017年的21%提高30.18%。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核各用人单位的招考条件,对一般性岗位坚决取消性别限制,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企业比重、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从2017年开始,一直保持100%。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市妇女儿童参保人数和待遇水平实现“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变化。妇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2.71%,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48%,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到96.86%,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已100%参保。加大对残疾、贫困和单亲家庭妇女的救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4620元,较2017年提高了1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中女性为7.5万人,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47.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8280元,较2017年提高了204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女性为0.6万人,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46.2%,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至2020年,投资2942.57万元建成凤庆、镇康、耿马县3所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300张。按月足额发放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

  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至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91.7%;安全饮水普及率为91.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4%,较2010年的57.7%提高了26.3个百分点。全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的自然村7480个,总体覆盖率达99.18%;2492个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实现100%全覆盖,建成卫生户厕43万座,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518个,创建洁净村庄4891个、洁净庭院64万户,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基本实现2:3的比例。从2018年开始,每年投入100万元建设儿童之家100个,使我市儿童之家建成数由2017年的190个增加到2020年的899个,占我市945个村(社区)的95.13%;全市77个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945个村(社区)配备了儿童主任。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建立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8个,94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分别在8县(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中心,各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作为乡(镇)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8个,市、县(区)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电话,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2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个,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关爱中心1个。2011-2020年间,共有1672名未成年人、13619名妇女获得法律援助。

  临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