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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3-28 16:37: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和稳增长,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定不移抓改革,凝心聚力促发展,全力以赴保稳定,全面推进人社事业发展,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更加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0%以内。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58.7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5.6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84万人。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持续增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7.22万人,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达3.8万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46人,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7人,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60人,5人获得“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9个。技能人才总量达28.7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1万人。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成功晋升为临沧技师学院。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均保持在95%以上;仲裁结案率均超过90%;共受理欠薪投诉522件,累计追发工资2.6亿元,涉及农民工3.39万人次。聚焦高质量脱贫目标,人社行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更加精准有效。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84.56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4.74万人;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96万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32万人次;精准落实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和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受待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人社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下放、取消或优化审批事项和流程,基本实现人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办理。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改进窗口单位作风。坚持服务对象、服务网络、服务功能全覆盖,实现了 “电子人社服务到村、掌上人社服务到人”,全面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29.55万人。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任务。着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自身建设,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东升西降”的大趋势不会改变,我国有党的坚强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经济运行基础稳固、加快恢复,但复苏还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云南在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和后疫情时代产业重组、业态重构的大背景下,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但现代化差距较大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双重矛盾”仍然存在。当前,临沧经济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方面的短板依然突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基础较为薄弱, 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体系有待完善,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十四五”时期,临沧市以“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主线,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重点,以全面畅通中缅国际大通道为首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奋力推进临沧的“第二次跨越”。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机遇远大于风险挑战。2015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作重要讲话,对云南的工作提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指示。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云南考察,并作出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四个突出特点”的精辟概括,严丝合缝符合临沧实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新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奋进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动力和不竭力量源泉。随着全市产业升级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不断推进和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实现全面畅通,临沧将进入铁路、高速公路和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将激发全市经济增长新动能,释放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临沧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使更多人口实现高质量就业,同时也必然推动临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随着临沧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形成的“第二次跨越”强劲态势,进一步要求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人才培养与引才机制,健全改善民生长效机制,全面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进一步要求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均等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将进一步为我市构建更加集成化、高效化、便捷化、智慧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赋能助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好美丽家园、 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主线,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重点,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临沧市经济社会“第二次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谱写好临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承上启下,坚持纵横衔接的原则。

——不忘初心,以人为本。坚持不断实现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 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突出重点、坚守底线。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条主线,聚焦困难群体,围绕短板弱项,织密扎牢保障“安全网”, 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全覆盖、 突出保基本,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目标导向,立足发展实际,设置合理预期,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锲而不舍地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和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 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来。协调各方资源,共建共享,切实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稳就业、调结构,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兜底线、防风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活力,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利保障机制,抓住全市产业升级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契机,创造更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使城乡劳动者体面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把更多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健全保障项目,努力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产业升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发展需求,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满足临沧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数量分别达到10.22万人、2.56万人以上。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对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关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分别不低于90%、96%。

——推动数字人社创新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数字为契机,以“数字政务”建设为核心,打造“数字人社”新局面,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36.97万人以上。

8.扶持自主创业

万人

[2.0187]

[2]

预期性

9.创业带动就业

万人

[6.3145]

[6.5]

预期性

10.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

[84.56]

[86]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90

预期性

1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20

21

约束性

1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138.7366

142.74

约束性

1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10.8373

12

约束性

1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15.6416

16

约束性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

于委托投资比例

%

——

80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7.2210

10.22

预期性

1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万人

1.3049

1.6

预期性

19.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

0.6

预期性

20.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万人

——

0.6

预期性

21.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8.7815

30

预期性

22.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1

2.56

预期性

23.技工院校招生数

万人

[0.7927]

[1.08]

预期性

24.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万人

[26.7999]

[35]

预期性

25.获得技能培训证书人数

万人

[21.7312]

[31.5]

预期性

26.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万人次

[6.5089]

[13]

预期性

27.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万人次

[0.1308]

[0.25]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2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90

预期性

2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60

预期性

3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6

预期性

31.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98

预期性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25

30

预期性

33.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亿元

1.32

1.45

预期性

34.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万人

0.0349

0.04

预期性

六、公共服务

3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229.556

236.97

预期性

注:[]内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一节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市场主导就业,政府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保住就业最底线,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和同步应对机制,优先投资创造岗位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转移输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政策制度障碍,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各级、各行业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时,统筹评估对就业岗位的影响,提前预判失业风险,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安置方案。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二、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创造新就业岗位,满足新的就业需求。进一步优化升级创业环境。加大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创新创业倍增就业。进一步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园区、职业(技工)学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 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

三、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着力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业与就业的结合发展。鼓励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以新业态为引擎扩大就业,落实支持新业态企业同等享受创新创业发展优惠政策。引导共享经济、夜间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发展,扩大灵活就业空间。进一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促进灵活就业,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加强退役军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政策体系,将退役军人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实施精准扶持,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班、专场招聘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促进我市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建立“产品+基地+企业”的有机结合,把生产企业建到农村,实现人力物力的转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转移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要求。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鼓励职业(技工)学校承担社会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针对“两后生”,继续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自身素质,增强“造血”功能。

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收集、发布、监测等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公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展动态等。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政府监督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行为。完善诚信建设制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主体活动规范落实到位。

第二节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 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认真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和中央调剂制度要求。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及时贯彻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按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先保后征”政策,严格审核征地过程中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认真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效益,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级统一部署,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

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效益,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和制度运行效能。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

五、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广第三方参与专项检查,抓实监管软件及财务一体化风险预警模块应用,提高监管效能,提升风险防控质效。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增强风险防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沟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推进基金监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

六、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业务经办的要求,合理定位各级经办机构职能,完善经办机制内部控制和岗位设置,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信息化、经办管理智慧化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线上线下衔接互通,实现经办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据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




第三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建设需求引领的高水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引进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关键领域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科学构建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强化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培养水平。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以兼职服务、对 口支持,互派培养、挂职锻炼、技术合作、项目开发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数量预测,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增强人才引进针对性。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 道政策,简化引进手续,以更大力度,出台更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临沧工作。

二、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的人才工作考核,落实用人单位对人才业绩考核的主体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晋升、奖励、收入分配及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提高评价主体的专业素养,加强知识结构、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系统培训,建立培育人才评价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和市场专业中介力量参与评价。

三、健全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

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分配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力度,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坚持精神鼓 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强化荣誉激励,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 和专业精神,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奖励机制。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针对性

围绕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着力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围绕建设兴边富民示范区,鼓励各地、 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通过定向培养、定向输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方式,为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地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通过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全面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其他市场经济机构的交流合作,引入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来临服务,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依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等专项,积极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课题”的人才开发模式,加快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在系统内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大力

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展急需紧缺人才研修培训。

六、完善人才配套服务

进一步完善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优良环境。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持续提供人才优质服 务,优化引进人才环境,对引进人才的户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创业投资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受理,为引进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事项电子化、网络化和无纸化,提供规范便捷的专业技术管理服务。




第四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加快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强基础、建平台、抓竞赛、推改革、促提升”,全面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完善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做好职业资格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国际互认。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或工种,以及养老、育婴、托幼、殡葬服务等兜底性和基础性的公共服务职业或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围绕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对民族特色工艺、本土风味餐饮、特色种植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或模块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补充。

二、围绕发展需求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以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需求,着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对参加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以选拔认定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为重点,充分发挥有绝活绝技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作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增强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 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专项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持续开展“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充分发挥企业首席技师作用,在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

三、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量

积极将临沧技师学院纳入全省职业院校招生平台,统一招生、统一计划、统一宣传、统一录取平台。鼓励企业参与或申办技工院校。支持技师学院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层次。加强技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持续在技师学院教师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省级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鼓励支持企业专业技能人才到技师学院开展教学工作。建立技师学院质量评估制度。鼓励技师学院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办学。

四、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企业激励为主体,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评聘、应征入伍、单位招考、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五、完善技能人才竞赛选拔制度体系

完善技能竞赛制度体系,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作用。研究制定临沧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依托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整合资源,成立技能竞赛专门机构,推动全市职 业技能竞赛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对接世赛、国赛标准,组织开展临沧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劳动者技术交流和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六、营造技能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持续加强对技能人才发展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围绕发展技工教育、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技能大赛和高技能人才表彰等强化宣传报道。大力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崇尚劳动、尊重技能的社会风气,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健全规范人事管理制度

进一步健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各行业特点和需 求的考核机制。支持各行业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处分等规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加 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的政策。

二、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

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直聘等方式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 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

三、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四、提升人事考试组织能力

加强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完善人事考试组织机制和模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人事考试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人事考试人 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考试队伍专业化。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实现流程标准化。

五、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不断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推荐工作。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我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格控制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制定评选标准和条件、履行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创建示范工作管理 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建立健 全长效监管机制,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六节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坚持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遵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协调制度发展规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

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制考核评价。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开展对重点行业用工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引导、支持和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机制、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提升流动性较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重点提升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流动性较强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合同签订率。

二、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力争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三、强化劳动关系风险防控

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控和评估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矛盾排查评估机制,完善预警应对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动态监控。指导化解重点企业危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妥善安置职工,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协调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在争议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裁审衔接机制, 简化优化办案流程,全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类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接待、案前引导、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情况会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

五、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

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坚持受理举报投诉和主动监督检查并重,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日常巡视监察工作制度,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能力, 推进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础建设,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 专业化。

六、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

努力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欠薪隐患和处置欠薪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加强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 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民工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七节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要求,强化防贫减贫工作措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 村振兴。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为乡村振兴贡献人社力量。

一、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统筹利用好现有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提供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扶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将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组建市县级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立“一对一”“师带徒”培养机制,培育一批乡村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 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

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持续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和省际间劳务协作机制,依托推进“定向招聘、定向输出、定向服务”项目化和“万企兴万村”行动,通过外出务工转移就业一批、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一批。把增收作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导向,推动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向稳定性强的行业转移、向高收入岗位转移,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

劳动力外出务工,充分发挥有组织劳务输出、帮扶车间吸纳、产业项目拉动、创业带动4条就业渠道作用,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按照“一县一品”培育方式,加大临沧家政、临沧茶师等现有知名劳务品牌的宣传、推介,大力培育一批具有临沧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通过加大扶持服务,强化技能培训、规范服务等措施,提升劳务品牌质量,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与当地产业结合的劳务品牌。加强驻外地人力资源工作站建设,加强法律维权服务、人文心理关怀。

三、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行动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人才培养选拔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和改善民生等服务活动。

四、强化技能防贫减贫功能

实现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加强劳务协作,实施定向输出。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完善脱贫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留得下、能增收”的目标。继续落实技工院校招收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惠政策,使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以农村脱贫劳动力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对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

五、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

按照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好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建立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的衔接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保障脱贫人员参保权益。建立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第八节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推进人社业务全网办建设

结合“互联网+人社”的推进和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人社业务网办应上尽上,打造网上人社公共服务渠道,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动线上经办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层级延伸,实现查询、申请、审核、反馈等办事环节“全链条网上办”。依托云南人社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移动应用端,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通过各种群众常用的渠道提供人社服务。

二、加强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智慧人社”,围绕人事考试、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人社业务领域,打造“诚信人社”服务工程,建设人社信用体系。开展人社业务反欺诈应用,杜绝材料、数据造假等失信行为,支撑网上业务办理可靠性。探索开展人社数据征信服务,建立人社系统信用“黑名单”,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三、加强窗口服务质量建设

科学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整合窗口业务和人员设置,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网通办”,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网上办”和“跨省通办”,让人社服务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加强人社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人社干部综合业务能力, 适应公共服务建设发展要求。

四、实施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项目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对标国家”、“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取消证明事项。推动人社领域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根据设定依据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信息化手段应用、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五、实施服务能力专业化建设项目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把行风建设融入履职尽责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教育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章重点项目计划

坚持项目计划引领,通过实施重点项目计划,支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改革顺利推进、重要政策平稳落地、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一、稳就业保就业重点项目计划

以稳就业保就业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就业培训实训、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计划。

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以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实施工伤康复平台、社保档案信息系统等重大项目计划。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计划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专家科研工作站等项目,切实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一支助推创新发展、 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以提升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实施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重大项目计划,建设一支满足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五、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重大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坚实支撑。

六、人社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核心,实施一系列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增强,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提升。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推、亲自督。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落实责任,高位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一认识, 凝聚合力。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本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推进人社法治建设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强化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把法治理念和措施贯穿于创业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协调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各个环节,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法治人社宣传。

三、注重建章立制

创新建立推动规划有效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应对变化的工作机制,对规划任务推进、项目计划实施采取动态管理,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及时调整项目内容,有效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认真抓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对接衔接,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规划落实。

四、保障资源投入

加大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保障规划实施的投入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干部员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熟悉规划内容和重点任务,将规划内容实施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向重大项目倾斜,确保重大项目按时完成。提升技术基础平台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增强数据对于决策的指导作用, 科学决策。

五、加强监督指导

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各县(区)业务的指导。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政策等,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将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点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