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李丕明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黄永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高晖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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