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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临沧市临翔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0-19 17:1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临翔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已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请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

  (联系电话:0883-2127382  )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

  听证报告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8

  临沧市临翔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解决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于2018年9月11日上午,在临翔区政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

  参会人员有:

  听证会主持人

  鲁绍云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决策发言人

  马海源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科科长

  吉文琤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主任科员

  李云贵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银川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听证监察人

  熊一书   临沧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

  余冬云   临翔区政府法制办干部

  听证会参加人

  曹春明     临沧中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管

  向四海     临沧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杨莲芳     临沧文德玉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清顺     百树广场物业公司

  殷明川     临沧市佳驿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理

  王正萍     临翔区锦绣江山高山美集负责人

  左元媛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两级政 协委员)

  习再德     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居民户代表)

  李光祥     临翔区凤翔小学校长

  赵双宁     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科主任

  陈云翠     临沧翰林幼儿园园长(区人大代表)

  张万平     临翔区凤翔忙畔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

  杨兆良     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杨正兴     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党支部书记

  陈发斌     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陈爱民     临沧和翔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刘冬云     临沧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周  俊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钟建明     临沧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潘  燕     临沧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科员

  蒋以军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雷久鸣     临翔区环境保护局环评股股长

  刘文书     临翔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旁听人

  何春莉     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科员

  马 勇      凤翔街道中平社区居委会(区人大代表)

  听证记录员

  吴芳菊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主任科员

  李  玲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方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理由充分,符合政策规定,拟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方式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符合临翔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具有可操作性。

  (二)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建议加大对垃圾无害化处置的工作力度与技术投入,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加强对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加大垃圾收费政策的宣传,争取各行各业的支持配合;加强收费管理,定期不定期公布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专款专用。

  (三)个别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有:一是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方案中的优惠措施,按户收没有体现对残疾人的优惠,建议对残疾人的优惠体现在户上。二是将餐饮业的起步收费提高到每月30元。三是建议明确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单位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四是涉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按人、按桶、按箱收费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情况。五是粪便清运收费标准低,2008年到现在执行的标准是每吨50元,一车250元,不提反降,建议每吨收费60元,一车收费300元。六是建议将“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名称改为“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的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我委认为很有必要,开展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各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加强监管,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针对个别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委建议:

  一是采纳对残疾人的优惠体现在户上的意见。

  二是不予采纳将餐饮业的起步收费提高到每月30元的意见。

  三是不予采纳明确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单位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费标准的意见。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单位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在《云南省定价目录》里,不属于定价范围,所以,不予明确收费标准。

  四是采纳在收费文件中加以说明可以自由选择涉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按人、按桶、按箱收费方式,避免出现重复收费情况。

  五是采纳粪便清运收费标准每吨收费60元,一车收费300元的意见。

  六是不予采纳将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名称改为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意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名称是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里的项目名称设置的。

  市发改委表示,在听证会后要认真研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书面听证报告,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按规定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

  修改稿)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听证修改稿)

  一、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

  临沧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内。

  二、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

  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按人、按户、按面积、按垃圾产生量计收,具体类别分为八类。

  三、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拟定标准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按人收,每人每月3元(按编制人数收取垃圾处理费。学校按教职工编制人数收取,不含学生人数,每年按9个月计算)。

  (二)城市常住人口及暂住人口按户收,每月每户10元。

  (三)餐饮娱乐业按面积收,小于等于30平方米,20元/月、大于30平方米,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8元,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一般门店按面积收,小于等于30平方米,15元/月、大于30平方米,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5元,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

  (五)自行设置垃圾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按桶收,每桶10元(每桶0.32立方米,不足1桶按1桶计收)。

  (六)自行设置垃圾箱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按箱收,每箱60元(每箱2.39立方米,不足1箱按1箱计收)。

  (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可以选择按人、按桶、按箱三钟不同的收费方式缴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可以选择按面积、按桶、按箱三种不同的收费方式缴费。收费单位只能按一种收费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费。

  (八)单位和个人自行清运垃圾(运输车辆须符合规定要求)至处理场倾倒的,按重量收,每吨80元。

  (九)单位和个人委托环卫站清运粪便的,按车收,每车300元(每车5吨,不足1车按1车计)。

  四、优惠措施:对残疾人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户和敬老院、福利院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拟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正式文件为准)。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