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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体改法规科   时间:2023-11-15 14:40:4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临治市办〔2023〕2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保障措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党组学法、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专题;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明确由委体改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工作机构健全,人员有保障。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将法治机关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和步骤,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党组会学法11次。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宪法、公务员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大决策事项等专题培训学习,党支部将学法内容纳入支部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三会一课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落实领导干部知法守法、学法用法,通过以听促学、以案学法,着力补齐业务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观看公开审理的与工作有关的庭审直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快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2022年4月20日,制定出台《临沧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2023年10月印发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做好中期评估总结工作。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社会氛围。完成2023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临沧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并形成活动总结上报相关部门。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与云南通恒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及任期考核,注重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等方面作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把关,在事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规避风险。有效防范了法律和决策风险。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全市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有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七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具体部署,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制度,理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制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从严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全面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如期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信息,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与第三方机构(传颂数据信息(云南)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对拟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和自查清理。为推进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7月11日邀请传颂数据信息(云南)有限公司的竞争审查专家到委内开展专题讲座,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讲解。

(二)实施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相关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委权责清单共有1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1项。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内全上网”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各项执法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

(三)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规范项目审批备案及招标投标监管行为。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877号),明确市、县(区)审批权限,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决策程序,严把项目审批关。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出台实施《临沧市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关于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意见。印发《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4号)、《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257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审批、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监管等行为。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事项流程,严格规范审批管理。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通过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将审批(核准)类项目从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节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实行即时办结制,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规范资格资质审查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认真开展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

(五)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应尽必进”要求,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及时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要求,畅通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通道,并及时跟进追踪办理结果。二是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制定上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项,其中,市级部门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各1项。截至目前,抽查工作计划已全面完成,使用省级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条数11条。

(六)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按照最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积极组织引导各级各部门归集上报行政管理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水电气缴纳信息、科技研发信息等信用信息,为数据应用和实施联合奖惩夯实数据基础。目前,全市累计入库各类信用信息 1352 万余条,其中2023年新增 1240万余条。加强信用中国(云南·临沧)网站安全运行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政策法规、信用动态、诚信宣传等信息57660余条。认真组织开展“双公示”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抽查季度工作,不断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1-10月全市入库“双公示”数据61125条。二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印发《2023年临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8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报市考评办运用。三是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指导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1-10月为166家企业办理了363条信用修复。四是加强诚信宣传和业务培训,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1-10月开展诚信宣传123次和业务培训11次(500余人)。

(七)督促协调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委共承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36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25件;共承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4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28件。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组织召开了委办理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临沧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主办件办结率、会商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在规范性文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度还不够,参与的形式也较单一。四是执法力量不足。相关科室无法依照业务所涉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光富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主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抓机制建设。及时组织调整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委体改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工作机构健全,人员有保障。形成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分别抓,各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模式。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心组、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等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国家宪法法律,解决真学、真信、真用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的内涵,全面提升法治思维。是抓研究部署。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委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制创建活动,促使发改系统法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不断浓厚、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委主要领导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截止10月底,全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5次、“三会一课”集中学习84次、开展“主题党日”40次,现场教学1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五是抓法治机关建设委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个人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积极抓好内部监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带领全委干部职工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学习,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到本委重要议事日程和主要工作任务来抓。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覆盖发改各方面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加大社会普法力度,扩大覆盖面,创新方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本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推进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考证工作和年满50周岁工作人员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积极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信访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