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专栏首页 >> 正文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体改法规科   时间:2022-11-21 17:51: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保障措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内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委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真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制定了党组、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学法进度,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制专题培训5次,开展党组会学法7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三是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快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2022年4月20日,制定出台《临沧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社会氛围。完成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临沧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并形成活动总结上报相关部门。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与云南通恒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及任期考核,注重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等方面作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把关,在事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规避风险。有效防范了法律和决策风险。六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完善了现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制度,健全市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年内召开专题会议2次,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有关意见,组织研究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体改法规科,有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七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以来,临沧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具体部署,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制度,理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从严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全面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如期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信息,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同时与第三方机构(传颂数据信息(云南)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对拟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和自查清理,并于2022年7月12日邀请省第三方评估专家到我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关业务知识的全委全员培训学习。

(二)实施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落实《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规定,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依法取消粮食收购许可证事项。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合并为“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实行属地备案管理,采取即时办结制。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发布部门权责清单,目前,市发改委公示14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4项,其他事项10项。

(三)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老系统无缝对接,平稳过度运行。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将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节时限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减半后再压缩20%,压缩至8个工作日。

(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规范资格资质审查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认真开展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

(五)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制定上报市场监管领域市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8项,其中,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项,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项,截止11月,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完成6项,正在积极推进1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项已完成。使用部门自建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户数12户,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条数12条;使用省级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户数5户,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条数5条。

(六)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按照最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积极组织引导各级各部门归集上报行政管理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水电气缴纳信息、科技研发信息等信用信息,为数据应用和实施联合奖惩夯实数据基础。目前,全市累计入库各类信用信息2306.8万余条,其中2022年新增600万余条。加强信用中国(云南·临沧)网站安全运行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政策法规、信用动态、诚信宣传等信息15300余条。积极配合省级开展“双公示”季度抽查和月通报工作。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双公示”季度抽查和月通报制度。组织各级各部门补录2020年以来应录未录“双公示”信用信息7403条。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于2019年6月建成上线运行,目前已实现与市县566个部门(市级69个部门,8县区497个部门)实现信用信息联通共享共用。二是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印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函》,并将评价为“优”的企业名单推送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作为银行对企业贷款时信用评价的依据;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当面告知评价结果、主要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渠道等,督促和指导其进行整改。2022年,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188户企业中,有35户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三是积极督促、指导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2022年,共有147户次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其中78户企业已完成信用修复。四是开展“征信修复”专项治理。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开展“征信修复”专项治理,对全市经营范围含有“征信”字样和开展“征信”业务的企业进行排查,共排查出1户企业,现场要求该公司撤下宣传资料,更改经营范围,目前,已完成整改。

(七)督促协调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我委共承办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共58件(主办17件、协办36件、不立案提案5件),其中,代表建议主办10件(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3件)、协办20件,政协提案主办7件(市政协重点督办1件)、协办16件、不立案提案5件。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组织召开了委办理工作协调会议,制定了《2022年临沧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主办件办结率、会商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16件协办件全部协助办结。不立案提案5件均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回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光富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躬身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率先垂范,自觉主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抓机制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分别抓,各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模式。二是抓领导带头。严格落实中心组、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等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国家宪法法律,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解决真学、真信、真用的问题。组织专题学习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法等发改工作业务所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抓研究部署。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委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制创建活动,促使发改系统法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不断浓厚、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明显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委主要领导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截止11月底,全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9次、举办读书会4次、“三会一课”集中学习92次、开展“主题党日”4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委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交流4次、组织专题培训4次;其中,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学1次、线上培训3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五是抓法治机关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光富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带领全委干部职工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学习,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到本委重要议事日程和主要工作任务来抓。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在规范性文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度还不够,参与的形式也较单一。四是执法力量不足。相关科室无法依照业务所涉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二)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覆盖发改各方面全过程。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加大社会普法力度,扩大覆盖面,创新方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本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推进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考证工作和年满50周岁工作人员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五)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积极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信访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