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8-09 17:48: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gw/2024-00011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18-08-09 17:48: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临府办明电〔2017〕91号)要求,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认真围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市发改委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确保稳增长各项政策信息公开。一是出台了我市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草拟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23条具体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审定已印发执行。二是牵头落实市政府对我委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牵头办理涉及我委的相关事项,完成了任务分解方案,按月收集整理进展情况报告材料,并按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并落实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全年经济“高开高走”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和重点行业,采取目标倒逼的方式细化到月、到项目,认真落实投资目标责任制。按照“工作报告项目化,推进工作具体化,项目建设清单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在国家、省、市领导重要讲话中找项目找资金,筛选确定1078项重点工作项目,总投资561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24亿元,已开工建设708项,完成前期工作36项,开展前期工作334项,累计完成投资321亿元。4、5月份我市投资增速大幅下滑,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系列促投资措施,建立投资旬预报和开工项目月通报制度,每月组织开工100项以上项目,加强投资形势预测研判,组织项目稽察培训,开展重点项目稽察督查9批次,稽察督查项目141项,加强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三)推进价格改革成本监审信息公开。一是指导各县(区)开展成本调查、成本测算等工作。二是开展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忙角片区有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成本调查工作。三是根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及《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成成本调查工作组对临沧市城市公立医院收支情况、药品加成收入进行调查。四是积极配合收费科室完成临沧市城市公立医院收费测算工作。五是根据临沧市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耿马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县普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给予核定临沧市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价格的相关请示,开展临沧市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成本调查工作。六是与临翔区发改局组织成本监审联合工作组,对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成本监审。七是探索建立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科学确定成本公开的范围、方法及程序。

  (四)强化价格监测信息公开。一是认真执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面、及时地采集粮油副食品及燃料价格、重要商品价格、服务收费价格的数据,上报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12份, 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52份,特别是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各类数据的采集、汇总及上报工作。二是加强建材价格监测监管。每月10、20、30日收集汇总各县(区)当天主要建材市场价格监测情况,掌握红砖、石料、沙子、钢材等重要建材价格变化情况;并按《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材价格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105)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每月20日按时汇总向省上报我市建材价格监测情况。三是注重信息引导,稳定群众预期。2017年继续坚持每周三向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报送临沧主城区3个农贸市场(圈掌农贸市场、扎路营批发市场、华旭农贸市场)的肉类及部分蔬菜品种(猪肉后腿肉、牛肉、大白菜、大苦菜、土豆、西红柿等6个品种)的价格,通过媒体引导群众消费,平抑蔬菜价格。

  (五)认真开展收费信息公示。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云价明电〔2017〕8号)要求,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以临发改明电〔2017〕21号文件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转发八县(区),统一思想,明确各级职责任务,扎实开展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窗口等。重点查处收费公示制度不落实的行为。检查期间,市、县(区)派出检查组9个,检查人员41人/次,共对8个政务中心,131个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规范减负降费政策信息公开。一是注重宣传,利用政府网站、发改委网站、财政网站及时公布国家、省各项减负降费政策,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实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对收费单位进行监管,并实行收费变更登记制度。三是做好政策咨询回复工作。对咨询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耐心细致的讲解政策,做到件件有答复。四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不断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对照中央、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政府定价目录,对市县(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类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收费、景区门票价格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五是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七)落实“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市经改专项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本委各相关科室半年工作自检自查,对沓时间进度的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汇总上报8县(区)发改局、本委各相关科室全市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3项;精简取消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项;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64项;保留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57项,并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起草了《临沧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与人行联文印发执行。二是研究提出搭建“信用临沧”平台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批。三是研究提出临沧在全市城市信用监测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执行。四是积极做好“双公示”工作。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进行细化,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进一步明确“双公示”内容、信息报送等具体要求。五是起草了市政府领导在全国部分城市信用监测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并将相关会议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上报市政府。六是转发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各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备忘录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行市、县(区)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联合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强化跟踪服务。建立重大项目倒逼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倒逼进度,对未按照时限完成的,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分析原因,适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按月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示范带动。加强向上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国家、省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加大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力度,争取各家银行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支持。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保障民间投资的稳定预期收益,着力提高民间投资占比。

  (三)认真清理规范权责清单。严格按照《临沧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权责清单中行政职权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云南省2016年本) 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调整我委的权责清单,更改法律、法规依据,行政职权由 7类调整为8类,共计53项职权,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2 项,“追责情形”共计182项。其中:政府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批更名为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更名为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由其他行政职权调整为行政许可,新临时价格干预范围事项提价申报为行政许可事项。

(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11号)的要求,对应录入的事项分类为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3类,政务服务事项保持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要素统一;录入完成行政许可6项(子项13项)、行政处罚16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项,按照基本信息、业务信息、主题分类、中介服务、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咨询和监督、收费标准、扩展信息等108项内容要求录入事项。配合社会科完成临沧市“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五)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一是通过在线平台实现 “一窗受理、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 “一条龙”服务。二是加强投资项目的开工、年报、竣工验收等后续监管工作。三是与省发改委衔接,落实在线监管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打印工作。认真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发〔2017〕120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完善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审批事项和项目目录清单,并在在线监管平台进行更新。

  (六)开展收费公示制度。认真开展收费公示制度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进行立即整改。二是对检查中公示制度落实不完善的单位,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三是加大对《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同时制作了规范的收费公示栏样本发放给收费单位,督促收费单位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确保国家和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四是对我市的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最新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及时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7〕587号)文件转发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落实。市发改委组织起草《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审核发布。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7〕587号)文件转发各县(区),制定下发《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委内工作程度的通知》,协调各科室、中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市发改委组织起草《临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成立了由25个市直部门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三是督促各县(区)抓紧工作落实。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目前,8县(区)均已制定落实建立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发改局均已制定下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制度的文件,开始开展内部审查工作。

  •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下步工作打算。针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职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