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12 15:26:00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索 引 号  fgw/2023-00065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19-09-12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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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观测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3)研究临沧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省分配的和市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省委托或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重点项目稽察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承担主题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县区总体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市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衔接平衡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临沧市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及发展规划。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对临沧市境内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负责做好重大铁路项目的上报、初审等前期工作。负责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帮助各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拟定全市铁路建设资金安排计划。收集整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调查研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报领导小组决策。跟踪落实、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省、市领导小组及省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决议和指示精神。

  (12)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临沧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市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13)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14)负责粮食宏观调控,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承办临沧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依法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监督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进行科学储粮指导和安全保粮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驻临军警部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沿边开发开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保障等工作,各项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读书会”活动为主,采取专题学习培训、学习宣讲、专题研讨、党章知识竞赛、个人在线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不断巩固提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成效,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三是积极组队参加市委举办的“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科学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组织开展临沧市“十三五”中期评估,完成了《临沧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出了临沧24条稳增长具体落实措施;在人民代表大会目标基础上自加压力,提出了比人民代表大会目标略高的30项工作目标任务,出台了《临沧市确保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主攻重点难点指标,建立市级领导带队督查重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四是认真开展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根据省发改委,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趋势与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面部署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3、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市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201人,其中2016年搬迁任务为12731人、2017年搬迁任务为8470人。全省新增搬迁3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临沧市新增搬迁32人。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市2016年和2017年实施的191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已全部竣工。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搬迁入住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再次严格排查统计,全市计划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233人(含新增32人)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100%。全市计划拆除旧房5208套,已拆除4465套,折旧率85.73%。其中:2016年搬迁任务计划拆除旧房3082套,已拆除2704套,旧房拆除率87.74%;2017年搬迁任务计划拆除旧房2126套,已拆除1761套,旧房拆除率82.82%。全市已复垦复绿面积805亩,其中:2016年589亩、2017年216亩。目前,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进入扫尾阶段。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云县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实现脱贫出列,为全市脱贫攻坚树立了信心,闯出了路子。

  4、着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认真贯彻落实投资目标责任制,围绕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的总体目标,梳理全年投资支撑项目840项,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44亿元,投资支撑率达134%,及时制定年度投资增长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并将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到部门,细化到月、落实到具体项目。制定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梳理出年内争取省级重点支持和市、县(区)、乡(镇)四级推进实施项目1462项,总投资3921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210亿元。三是继续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的拉动作用,精心组织筛选省、市“四个一百”,列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61项,总投资2772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162亿元;市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总投资4031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320亿元。出台市级前期费管理办法,共编制上报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前期费项目21项,总投资989.58亿元,申请前期费补助11850万元,争取省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900万元,市级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00万元。建立省、市两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库,储备重点前期项目752项,80项重大前期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总投资1549亿元。确定了100项“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并进行任务交办,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梯次跟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及时转下达投资计划,共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6项,得到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持15.95亿元。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及时协调办理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2次,市级领导分县区参加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71项,带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1至11月累计新开工项目668项。组织全市项目管理、重点建设项目企业等专题培训,市、县(区)相关部门投资项目管理人员174名和146名重点建设项目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化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依法实现“一项一码”制,1月至11月,全市投资项目登记1377项,办理审批事项合计1959项,项目投资概算1431.12亿元。认真落实投资旬调度制度,先后召开两次投资调度分析会议,加强投资运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以旬促月、以月保季,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5、坚定不移促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保持严厉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和预防“地条钢”违法行为发生。启动了滇西信息产业园建设,以临沧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印发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为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营造更为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1-9月,全市减免各项税费9.3亿元;1-10月全市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7.65亿千瓦时,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8163万元。分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6.75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09家、家庭农场62家,新增“三品一标”认证(登记)64个,认证产品247个,产量90.4万吨。加快补齐重点领域发展短板。突出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加大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薄弱环节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补短板和综合效应。研究提出2018年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组织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工作,全面启动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6、全力以赴打基础。快推进以综合交通为重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编制《临沧市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发展规划(2018—2035年)》。年内预计完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4亿元,其中:高速公路预计完成投资110亿元,大理至临沧铁路预计完成投资14亿元。双江县大文乡扶持布朗族发展示范项目得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7306万元,占全省2018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5%。临沧至清水河铁路、临沧至普洱铁路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咨询审查;临沧至芒市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临翔1号线列入云南省综合交通“十三五”建设规划,正在开展线网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大临铁路临沧火车站、云县火车站站房初步设计方案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复。临沧机场改扩建顺利推进,凤庆、永德一类通用机场进场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孟定支线机场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项目(一期)得到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我市增量配电改革实现零突破,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被国家能源局批准作为全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之一。220千伏登科输变电、110kV忙东输变电工程正式开工建设,镇康县110千伏白岩输变电工程建成投产。全市在建28件重点水利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6.3亿元。耿马灌区已取得水利部水规总院技术审查意见,临翔区大桥坡水库可研报告已批复待开工,永德马鞍桥水库、凤庆大摆田水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

  7、突出重点抓产业。认真谋划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出台了总体实施意见及3个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重点产业落地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67);建立对应省级八大重点产业项目库共储备项目477个,计划总投资1432.4亿元,草拟修改完善各部门主抓重点产业的2018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草拟全市近5年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澜沧江流域临沧段综合开发调研,编制完成澜沧江流域(临沧段)保护发展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冬季农业健康发展,夏粮产量达到预期。成立临沧市坚果协会,临沧坚果荣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成功举办第八届国际澳洲坚果大会。积极做好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组织上报2019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4个,拟申请补助资金1.2亿元。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升规,全市新升规工业企业16户。按照省部署,“一部手机游云南”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认真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编制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1929个,信息项目14302个。

  8、务实创新促开放。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加快推进120项工作项目。积极推动清水河口岸对等开放和南伞、永和口岸升格开放。中缅两国政府签署滚弄大桥立项换文,商务部与云南省政府签订委托建设协议。加快推进口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孟定清水河口岸联检查验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7亿元;利用亚行贷款2.5亿美元临沧边合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财政部与亚行驻华代表处签订《贷款协定》《项目协议》《项目管理手册》。积极汇报争取重点项目纳入中缅经济走廊建设规划,按照“五通”顺序初步梳理出中缅经济走廊合作框架下重点项目124项,总投资2300亿元。编制完成《孟定清水河口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孟定口岸城市规划》和《孟定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市城规委专家评审,按照市城规委审查意见正在抓紧修改完善。编制完成孟定清水河口岸4.2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列入新修订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国务院批准设立的19家国家级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之一。孟定清水河口岸双边贸易量连年增长,已成为中缅陆路贸易的第二大口岸,中缅边民互市贸易量值最大的口岸。加快推进孟定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全市共有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对外项目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在册企业38户,累计替代种植面积53.8万亩,对外直接投资金额8420万美元,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5828万美元。

  9、积极营造美环境。立足“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这个新时代命题,切实扛起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责任和使命担当,建设“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的美丽临沧,率先将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设立了工作机构,起草美丽临沧建设总体意见和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3个实施方案。抓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申报创建工作。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200套(户)。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事项,加快问题整改和交办案件办理。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组织前往红河州弥勒市和玉溪市澄江县进行特色小镇考察学习,并将考察学习经验在全市进行总结推广,及时召开全市特色小镇创建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现场推进会;认真摸清列出全市在建的13个特色小镇问题清单,将清单整改责任明确交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省级创建名单的6个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投资46.82亿元,翁丁葫芦小镇列入全省15个财政奖补特色小镇名单,获奖补1.5亿元。同时确定临翔区博尚亚微电影小镇、云县生态农业小镇、双江邦丙布朗族小镇、凤庆茶尊养生小镇、镇康阿数瑟共享田园小镇、耿马边地风情小镇和孟定清水河跨贸小镇为全市一流特色小镇与全省同步创建。

  10、主动争取扩融资。完善宏观金融战略平台,财务结算中心工作有序推进。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调优支出结构。共争取转贷债券52.5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7亿元(土储6亿元、棚改1.7亿元、其他专项债券3亿元),置换债券30.82亿元。加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检查,切实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稳步推进保民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48%,高考再创佳绩。提升城乡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镇新增就业1.83万人。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市、县、乡、村文化设施。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成功举办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省第十一届残运会、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推进科技创新,抓好“科技入临”。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有效推进,社会救助有效开展。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及时下达2018年9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116万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共争取2018年以工代赈项目4项,计划总投资1843万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教育收费、涉农价格与收费、涉企收费、银行收费、能源价格、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稳定粮油市场供应,强化粮食流通市场和储备粮监管,确保了全市储备粮储存安全。

  1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截至11月底,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9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敏感、热点科室进行重点谈话,切实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每次委党组会都将集中学习列为第一个议题,重点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和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大家常敲警钟,引以为戒。在在职党员和在职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通过测试,进一步巩固了学习贯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成果,增强了学党纪、守法规、保廉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对党纪法规的敬畏心。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录和廉政教育影片《决不姑息》、《乡村检察官》、《使命》等,通过现场教育,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敬畏纪律规矩,做到洁身自爱,防微杜渐,严以律己。三是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以深挖细剖“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新苗头为重点,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努力营造发展改革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3、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典型引路,充分调动委机关各党支部的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干部职工,坚持民主集中制,单位工作、财务、人事等安排和调整,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要求和管理干部职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执行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共组织96人次参加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粮食系统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广大干部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14、主动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一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14年以来累计划拨工作经费57万元。委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森林防火挂钩凤庆县小湾镇、营盘镇、勐佑镇、大寺乡,凤庆县鲁史镇永新村、宝华村等森林防火挂钩联系点和帮扶挂钩村调研,在帮助挂钩村加快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同时,加强对挂钩村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指导。二是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财物管理,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相关工作,一年来无盗窃案和影响恶劣的治安案件发生。坚持领导带班和节假日值班,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投资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把社会风险评估关。三是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强化预防,进一步提高处突应急能力和水平。委机关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违纪行为。

  15、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制定《机关党委“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细化《2018年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8年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18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8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配合抓好临沧市“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制度。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督促第一、二、三党支部推进规范化建设,并于10月份报请市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继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三是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库基础台账,精准录入党员信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开展慰问活动,“春节”、“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本委54名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七一”期间,对挂钩的凤庆县鲁史镇宝华村17名困难年老党员进行慰问,让老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四是加强“互联网+党建”工作。组织85名在职党员干部安装登录“云岭先锋”手机APP,使党员干部通过该平台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学习相应的党员课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16、严格落实保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密制度》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举办1期保密工作培训班,订阅保密工作相关杂志,认真做好本单位涉密文件和资料的批阅、保存、清退和销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三是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进行物理隔离,并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28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1、办公室;2、发展规划科;3、综合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4、固定资产投资科(临沧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5基础产业科;6、社会发展科;7、农村经济发展科;8、经贸流通科;9、地区经济发展科;10、西部开发科;11、辐射中心建设科;1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13、体改法规科;14、铁路建设一科;15、铁路建设二科;16、电力和能源协调科;17、水电和新能源科;18、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19、价格管理科;20、收费管理科;21、价格监督检查科(价格举报中心);22、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23、成本调查监审科;24、粮食调控与储备军供科;25、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科;26、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科;27、扶贫协调科;28、产业协调科。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5个事业单位:1、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市发改委信息中心;3、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站;4、临沧市民航发展管理办公室;5、临沧国家粮食储备库。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69843900.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85663.57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8236.95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19.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财政直接拨入项目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发改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65339230.03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0889.51元,占总支出的37.70%;项目支出40708340.52元,占总支出的62.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7.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财政直接拨入项目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发改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30889.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人员、调整规范津补贴和基本工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95%。在职人员年人均公用经费17874.24元(含车辆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发改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08340.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财政直接拨入项目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1340.52元,主要用于项目咨询费、项目评审费、印刷费、劳务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开支。

  2、食品安全事务支出97000元,主要用于粮油质检站购实验仪器纯净水一体机。

  3、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差旅费。

  4、仓库建设支出440000元,主要用于大库的维修和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85663.57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63%。与上年对比减少2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财政直接拨入项目单位。

  临沧市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7700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财政直接拨入项目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71594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3%。比上年同期增67.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702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比上年同期增21.0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15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比上年同期增30.3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61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比上年同期增29.09%,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

  5、222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比上年同期减22.38%,主要用于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和大库的维修和改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820.85元,完成预算的4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046.32元,完成预算的2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774.53元,完成预算的53.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委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1943.71元,下降17.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7.24元,下降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126.47元,下降24.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委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46.32元,占38.12%;公务接待费支出186774.53元,占6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46.3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046.3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职工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774.5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66%。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86774.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66%,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下来调研督察工作和县区汇报衔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临沧市发改委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临沧市发改委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发改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362.94元,与上年同期下降5.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委有4人到龄退休。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发改委资产总额21354770.07元,其中,流动资产12903497.71元,固定资产65588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61534.3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7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66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354770.07 

12903497.71 

6558830 

1107103 

656400 

2300000 

2495327 

2561534.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9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0301111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203025058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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