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3-15 16:54:05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索 引 号  fgw/2024-00063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4-03-15 16:54:05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0300000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临沧”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措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承担临沧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临沧市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临沧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临沧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临沧市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55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6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临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临沧市能源局局长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兼任;市数字经济局局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由1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纳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内设26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正科级领导职数29名(含数字经济局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人事老干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分别是:办公室、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体改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科、“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经贸流通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产业发展科、价格调控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粮食和物资建设发展科、能源发展规划科、能源发展综合科、数字经济综合协调科、国动一科、国动二科、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

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信息中心、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站、市数字经济中心、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促进经济稳增长。强化政策保障支撑,认真落实国家、省级出台的推动经济稳增长有效政策措施,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32项目标任务,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措施办法等,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进行旬调度,统筹抓好各项经济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增长7%的目标。

2.深度优化投资结构一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力争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二是全力抓好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力争实现产业投资增长12%以上。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光伏新能源、农业、文化旅游等投资支撑继续发力。四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前期攻坚行动,主动向上对接,形成“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项目推进良性循环。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高质量谋划项目储备。

3.全力推动新通道常态化运行。围绕实现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常态化、规模化、效益化运行目标,加快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和弱项。加快推进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前期工作,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推进临沧至普洱铁路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境外铁路、高速公路,完善中缅口岸互联互通基础设施。

4.加快“绿美临沧”建设。补齐以生态产业为基础的“绿美+”经济全产业链,促进绿美临沧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重点聚焦绿美建设9个领域,分类推进绿化美化提升,着力抓好城乡环境整治,加快建设“五彩澜沧江”,全面整治“瘌痢头”区域。全面推动2024年1876个点位建设,计划完成绿化面积170.98万平方米、植树量29.45万株,确保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抓好绿美培训,积极创建第二批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以及第二批云南省“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

5.加大新能源及电网建设。抓好在建和存量新能源项目以及耿马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3年度省级下达两批11个清单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实现并网投产。加快骨干电网建设,积极做好农村电网、城市配网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垃圾发电:着力抓好耿马、永德垃圾发电项目扫尾验收工作,力争一季度投产发电。充电桩:补齐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乡(镇)充电设施建设,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2024年计划新增充电桩1300个,总功率7.74万千瓦。落实好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网投产工作专班“三个工作机制”,确保今年内实现累计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500万千瓦以上,能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以上,累计并网规模350万千瓦以上的工作目标。

6.全力抓好开发区优化提升。一是对标对表找准问题、短板和弱项对照2022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试评价结果,对标省、市出台的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等的具体任务和指标,全面梳理开发区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培育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以存量稳产扩产为重点,抓好在库的190户“四上”企业帮扶工作,推动企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实施“一企一策”纳规入统帮扶指导,抓好32户企业“升规升限”工作,积极扶持“个转企、小升规”,做大增量,确保全年新增“四上”企业30户以上。全市开发区营业收入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三是合力推进设立市级产业集聚区。继续加大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力度,加强对耿马县、永德县、双江县的申报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尽快通过省级审核,同意设立市级产业聚集区。

7.全面推进数字临沧建设。围绕《临沧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紧盯数字经济规模达15%的目标,重点在以下方面努力:一是落实细化数字经济赋能工作。围绕国家、省政策导向,结合临沧数字赋能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2024年临沧市推进数字经济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快茶产业为主的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协同市国投集团完成平台建设及运营主体招募并启动项目建设,逐步在坚果、蔬菜、蔗糖、肉牛等产业中复制推广,力争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15%以上。三是抓实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协助各县(区)做实13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和招商推介工作,跟踪4个申报国债支持的项目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入库入统调度工作。新建5G基站1550个,加快推进智慧口岸、智慧园区、智慧应急、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数字化应用建设,为2024年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提供有效支撑。四是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在现有20户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基础上,力争耿马、永德、沧源、双江、临沧边合区实现企业户数零的突破,全市净增数字经济核心企业10户以上,累计达30户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五是推进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和融信服务平台运用工作。

8.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对市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谋划2024年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对存在问题,逐一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重点攻坚短板弱项,强化跟踪督促调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各项指标成绩。二是坚持典型引路。收集近3年来各级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的亮点举措、改革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临沧市营商环境案例汇编》供市县(区)有关单位学习借鉴。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对好的经验做法和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反面案例,及时剖析原因,发挥警示教育效应。继续加大全市营商环境干部的培训力度,根据工作重点适时邀请专家开办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实施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案,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除进驻事项负面清单72项外,力争其他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应进事项共634项,目前,未进事项13项),坚持“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并重,推动资源配置、政策设计、工作力量向经营主体聚焦,力争2024年净增企业1万户以上。

9.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围绕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占GDP比重力争达到64%以上。围绕国家、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体系,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集中梳理现行惠企强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责任清单,配合省级同步建立市级民营经济“企业清单”、“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加强动态跟踪调度和形势分析研判,针对有关问题积极推动协调解决,持续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

10.抓好价格、国防动员、“双碳”、粮食等工作。围绕政府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控价目标,做好节假日全市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巡查和价格监测值班值守。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价格制定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全面提升国防动员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国防动员制度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潜力统计调查、方案预案修编、实案实战演训、军民融合发展、党管武装考评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做好“双碳”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好碳达峰“10大行动”,探索能耗双控与碳排放双控有效衔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以工代赈工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确保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882453.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06645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598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6.47元,上年结转48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31064.42元,增长34.82%,主要原因是增加“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和数字临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产业前期经费较上年上浮10%”,故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9866457.3元,其中:本年收入75066457.3元,上年结转收入48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6645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15067.95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增加“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和数字临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产业前期经费较上年上浮10%”,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882453.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866457.3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645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5067.95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划转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1065996.47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1184003.53元,下降26.47%,主要原因是规范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不再列入本部门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 7891440.52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0104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 事业运行 3886049.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7985.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7163.0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开支。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776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8845.46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2395.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0788.07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64.5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单位部分和离休人员医疗费开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0848.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1600000元,主要用于“数字临沧”展示中心服务项目经费450000元,临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费450000元,发展改革事务工作经费1800000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000000元,数字临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00000元,临沧市2023年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系统网络建设工作经费2000000元,临沧市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经费1800000元,“数字临沧”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元。

22101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 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补助经费300000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15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005084元(其中:基本支出4005084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319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7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2156004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004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358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164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7163.04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163.04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3241.1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41.1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0788.07元(其中:基本支出450788.07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404.91元(其中:基本支出91404.91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260848.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848.64元,项目支出0元)。

办公费213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000元,项目支出1760000元)。

公务接待费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工会经费80101.68元(其中:基本支出80101.68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元,项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其他交通费129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00元,项目支出750000元)。

离休费13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00元,项目支出0元)。

退休费1838685.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85.6元,项目支出0元)。

生活补助25776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6元,项目支出0元)。

医疗费补助(离休医疗费)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元)。

咨询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培训费70076.2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076.26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劳务费37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770000元)。

会议费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1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00000元)。

印刷费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0元)。

差旅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维修(护)费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0元)。

委托业务费109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954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邮电费12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4600元)。

基础设施建设1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市对下专项转支付31000000元。其中:产业发前期工作经费11000000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20000000元。

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主要用于产业发前期工作经费11000000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2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暂不计划安排出国境公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派车程序,先审批后派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通过开展工作,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通过开展工作,全市重大项目入库率100%;

3.通过开展工作,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达90%以上;

4.通过开展工作,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8%以上;

5.通过开展工作,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发展改革事务工作经费

1.通过开展工作,完成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任务;

2.通过开展工作,成立工作专班4个;

3.通过开展工作,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

4.通过开展工作,资金支付及时率达90%以上;

5.通过开展工作,促进临沧社会经济稳定运行能力提升;

6.通过开展工作,职能部门满意度达95%以上。

(三) 数字临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通过开展工作,改造智能会议室2个;

2.通过开展工作,建成智能化电子展示屏4块;

3.通过开展工作,资金支付及时率90%以上;

4.通过开展工作,政府宏观决策能力提升。

5.通过开展工作,建设“数字临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满意度90%以上。

(四)临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费

1.通过开展工作,派驻长期驻场工作人员至少2人;

2.通过开展工作,资金支付及时率达90%以上;

3.通过开展工作,促进临沧市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

4.通过开展工作,临沧市社会信用状况显著提升;

5.通过开展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法人满意度达90%以上。

(五)“数字临沧”展示中心服务项目经费

1.通过开展工作,数字政府、数字城市、数字产业、数字社会4大项和子项展示正常;

2.通过开展工作,日常运维问题处理完成率100%;

3.通过开展工作,问题处理及时率100%;

4.通过开展工作,政府宏观决策的能力提升;

5.通过开展工作,建设“数字临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满意度95%。

(六)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对下)

1.通过开展工作,数字经济202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

100%;

2.通过开展工作,数字经济202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20%

以上;

3.通过开展工作,奖补资金兑现及时率90%以上;

4.通过开展工作,临沧市数字赋能经济发展的能力提升;

5.通过开展工作,受奖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七)(对下)产业发展前期工作经费

1.通过开展工作,产业项目启动率90%以上;

2.通过开展工作,产业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90%以上;

3.通过开展工作,产业投资占比12%以上;

4.通过开展工作,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5.通过开展工作,优化投资结构调整,产业综合产值提升;

6.通过开展工作,项目单位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如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十四五”规划经费。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3397.94元,占基本支出的6.14%,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07%,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相比变动不大,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变化不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1235958.07元,其中,流动资产5239621.78元,固定资产4286860.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09475.9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7500.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046.02元,固定资产增加1102139.34元,无形资产减少36593.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49250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0300111

  
附件【100901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3150447320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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