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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kV博尚变香竹林二期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核准批复

临发改复〔2023〕106号


来源:市发改委    时间:2023-03-02 15:35: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你局所报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核准500千伏博尚变香竹林二期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耿马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香竹林二期光伏电站接入云南电网消纳,顺利完成建设投运,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302-530900-04-01-362867,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曼莱村500kV博尚变电站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500kV博尚变远期预留位置新增1个220kV间隔至香竹林二期光伏电站;新增220kVⅠ母母线设备及Ⅰ、Ⅱ母母联断路器2个;完善220kVⅠ、Ⅲ母分段间隔(新增断路器、电流互感器)。

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5月—2023年12月,施工总工期8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已增补列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智能电网规划,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临沧供电局500kV博尚变香竹林二期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可研、初设、施设一体化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基建〔2022〕291号)

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