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沧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上半年投资项目审批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


来源:    时间:2021-12-23 11:0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资项目改革和审批情况

  2021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科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相关手续,精心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属地备案工作,认真履行招投标指导、协调、综合监督职责,有力促进了“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1.梳理公布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权责清单。通过梳理,公布市发展改革委权责14项,县区发展改革局权责13项。进一步规范了发展改革部门职责权力,实现了“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目标。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一张清单”制度,没有另行制定清单,没有增加禁止和许可事项,没有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3.依法推进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统一赋码的规定,推行“一项目一码”制度,通过投资审批监管平台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规范化、制度化管理。2021年1月1日-6月30日,全市共办理审批类372件、核准类5件、备案类363件。

  (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情况

  1.规范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应招必招”、“应进必进”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审批、监管工作。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办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审批42件,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投标304个标段,在线开标率100%。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3.对评标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临沧市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临沧市评标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正在开展评标专家行业归属划分,建成拥有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环保等专业专家377名,为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通过部门网站对项目审批信息进行公示,督促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上下不对应。由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上下不对应,导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上下衔接不畅,省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文件下达后,市发展改革委因不具备该管理职能,办理落实难度较大。

  (二)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把握不准,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情况。

  三、下步打算和建议

  (一)进一步厘清职责,依法行政。进一步厘清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权责界限,明确权责,规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二)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