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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 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的核准批复

临发改复〔2023〕514号


来源:    时间:2023-10-31 16:00: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的《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给予核准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临翔发改请〔2023〕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经电站项目业主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该光伏电站220kV接网送出线路工程由临沧普综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具体产权分界由临沧普综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临沧供电局协商确定。投资分界点即为产权分界点。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并网相关手续,同意给予项目核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530900-04-01-699721。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及临翔区圈内乡、博尚镇。

三、项目业主

临沧普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至500kV博尚变,新建1 回 220kV 架空输电线路,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全长29.374km。其中:新建段长度28.518km,单回路架设;500kV博尚变端沿用已架设线路0.856km。导线截面按2×400mm2选择,地线采用2根OPGW光缆(24芯)。

线路路径走向:线路自圈内乡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出线后向西北方向走线,途径昔木村,然后向东北方向走线,途经磨岸村、营盘山村,继续向北走线途经斗阁村、望周村、圈达村、圈内村、三家村,跨过335省道后向东北走线途经坡脚组西侧、毛稻田组南侧、联合村北侧,沿已架设220kV备用线路接入500kV博尚变自南向北的第二个220kV间隔。

施工总工期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经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评审,请完善并网、投资分界及产权分界等相关手续。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项目业主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等项目支持性文件,项目严禁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须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设条件后才能开工建设。

七、已取得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沧市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3〕595号)。

(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八、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九、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