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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庆县小湾农牧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临发改复〔2022〕63号


来源:    时间:2022-11-17 14:52:5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凤庆县发改局:

你局所报的《关于请求核准小湾农牧光伏发电项目110kV线路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凤发改发〔202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凤庆县小湾农牧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经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

沧供电局协商同意,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202-530900-04-01-339079。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线路工程位于凤庆县小湾镇,起点为110kV小湾光伏升压站,终点为已建110kV新小二回#56塔T接点,单回架空及电缆敷设,线路全长0.59km(其中:架空线路0.45km,电缆敷设0.14km),导线截面120mm²。本工程路径全部在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包含范围内。

施工总工期6个月。

三、项目计划总投资315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本工程已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六、项目法人要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

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