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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云县那戈河一级电站建设项目核准事项的批复

临发改复(2023)20号


来源:    时间:2023-01-17 10:55: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给予云县那戈河一级电站建设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请示》(云县发改发〔2023〕15号)、《关于临沧市云县那戈河一级水电站设计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意见》(匠心咨询〔2022〕8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用地字530900202300005)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云县那戈河一级水电站属于省、市、县(区)同意的“整改类”电站,云县那戈河一级水电站(项目代码:2019-530922-44-02-037319)已按照“一站一策”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内容,具备项目核准事项变更条件,现批复如下:

依据《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云小水电办发〔2020〕2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复〔2020〕29 号)和省、市、县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未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小水电站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第123期)工作要求以及2022年10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安排。

一、同意变更云县那戈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核准。

二、变更主要内容为:(一)取水坝变更。将取水1区的1#隧洞以及取水2区的2#隧洞设置成有压洞,取消了取水3区取水口,同时取消了3#隧洞;(二)引水隧洞变更。将4#隧洞调整至北偏东45.8°,原设计总长337m,实施后变更为358.5m,增加了21.5m。隧洞型式为城门洞断面,断面尺寸为2.0×2.0m,设计流量1.41m³/s,坡比1:1000。隧洞由原设计无压隧洞变为有压洞;(三)压力前池及泄水道变更。取消了压力前池。(四)压力管道变更。实际施工时候,压力管道连接在隧洞出口,一管双机布置,主管全长为870m,为明管露天式敷设为主,部分管道设置为埋管,叉管全长为12m。设置镇墩8个,支墩采用滑动支座,间距按管长6.0m进行布置,共计137个支墩,管道支墩的支承方式采用鞍型支座。钢管直径按最大过水流量1.41m³/s进行设计,主管直径为900mm,管壁厚度10-16mm;(五)厂区建筑物变更。实际施工过程中仅调整场内建筑物方向,厂区位置不发生变化。

三、其他项目开发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云县那戈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发改复〔2010〕307号)执行。

附:《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云县那戈河一级电站建设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请示》(云县发改发〔2023〕15号)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