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4-30 14:4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有关精神,继续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高成长性和地方示范带头作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和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已筛选培育了1813户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实施培育工程,新增一批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强已公布的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小〔2020〕5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中小企业(一二三产业均可)。已列为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不再重复申报。

  (二)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可放宽至300万元以上。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重点产业导向,依法经营,产权、债权明晰,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环保达标、无重大以上责任安全事故、无假冒伪劣产品、依法足额纳税。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先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http://baosong.smeyn.cn),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用户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录入工作。

  2.企业申报材料采用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录入并行,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认真填写《承诺书》(附件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5)用A4纸双面打(复)印一式4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0年5月14日前报所在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

  (二)县级、园区审核打分。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筛选认定评分标准》(附件4),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打分,并填写《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分表》(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5月1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级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分情况进行初选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四)省级认定公示。省级筛选工作完成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今年拟新确定的“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按程序公布。

  三、动态管理

  (一)全省对已公布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已不符合成长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经核实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取消其资格,收回所授“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证书和牌匾:

  1.企业已注销或登记注册地变更至云南省外;

  2.已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且复产(恢复经营)无望的;

  4.2017—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低于500万元;

  5.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

  6.发生过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7.有失信行为,被有关政府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黑名单的;

  8.未按要求报送监测数据累计超过10个月的。

  (二)各县(区)、临沧工业园区在做好本年度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筛选推荐的同时,对2014年—2019年公布的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全市共72户,名单见附件7),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动态核查建议取消资格企业汇总表》(附件6),并于2020年5月1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四、扶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协调各部门涉及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从不同角度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小升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优先向各金融机构推荐融资需求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优先向融资担保公司推荐享受保费优惠、无抵押担保融资;具备条件的优先给予转贷服务;积极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帮助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渠道融资。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

  (二)重点联系。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先纳入全省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范围,全部纳入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和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监测范围,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保障煤、电、油、运、水、天然气等生产要素;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颁发“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证书和牌匾。充分利用省内主流媒体,做好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提升成长型中小企业形象,营造“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品牌效应,引导社会各界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公平、公正、公开组织申报。各县(区)、临沧工业园区要公开组织申报,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对每个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本地区所推荐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二)按时认真填报监测数据。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监测数据填报情况纳入州市、县(区)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企业填报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应建立本辖区“成长型中小企业微信群、QQ群”等,便于及时安排工作、推送政策、指导服务等。

  (三)此通知可以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www.lincang.gov.cn/lcsrmzf/12645/index.html)、“临沧中小企业工作QQ群”下载。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王凡  杨熠

  联系电话:2135235

  电子邮箱:Lczxk2015@126.com

  1.承诺书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3.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分表

  4.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筛选认认定评分标准

  5.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6.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动态核查建议取消资格企业汇总表

  7.临沧市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