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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2-30 14:5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结合云南省、临沧市最新疫情防控形势,按临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临沧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二、考生入场时,均需核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并测量体温,出示经本人签字的《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三、参加2022年1月8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1月6日及以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2022年1月9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1月7日及以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备查。

  四、考生赴考途中需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环节需摘掉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抽题、备考等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作答(试讲)时不强制佩戴口罩。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有序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考生应及时了解临沧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合理安排到考点的备考时间,因时间安排不当,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对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考生应高度重视备考、考试期间的交通、住宿及饮食安全,注意做好自我防护。

  九、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考试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密切关注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1237/index.html)及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