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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6-10 10:4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22-180642-14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6-10 10:4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精神,全面提升云南基础科学研究水平,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在广泛调研省内高校、院所、部分企业,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近日印发实施,为了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基础科学研究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特色优势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成效明显,但原创性重大成果少、有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缺乏、投入不足、引领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进入新时代,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进一步突显。面向新时代,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高我省基础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云南省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实际,提出了本《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的原则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三条指导性原则:

第一条是“突出重点,打造云南优势”。基础科学涵盖几乎所有学科领域,云南省科技投入、科技资源有限,如何把有限的资源用好,做出真正原创、有影响、有应用前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学研究是我省安排部署基础研究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条原则分析了我省的优势和特色,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生命健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绿色能源、灵长类动物研究等特色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培育在全国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和科学研究基地”,主要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

第二条是“科教结合,支撑‘双一流’建设”。我省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开展“双一流”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加强基础研究和“双一流”建设两项工作是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关系,本条提出了“基础研究基地、项目和人才团队向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倾斜,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成为科学研究高地”的工作思路。

第三条是“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当前国家和我省仍存在一些制约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存在管理上的繁文缛节,限制了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迸发,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陈规旧章,去除繁文缛节,建立鼓励原始创新,宽容失败的基础研究管理体系,保障科技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

(二)《实施意见》的目标

《实施意见》第二部分提出: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优势特色领域培育若干国内外有影响的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2年,力争新建3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增10个左右省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基础研究体系和布局;引进和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人才团队,形成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水平较高的科学研究队伍;支撑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省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在若干优势特色领域跻身国内先进行列,个别领域处于国际前列,基础研究支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创新型云南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共提出12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基础研究支持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建设、协同推进基础研究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强化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科学设施等国家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中央驻滇科研机构作用、充分发挥NSFC—云南联合基金作用、深化基础研究开放合作、优化创新基地评估考核、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基础研究“放管服”改革、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12项重点任务。

这些任务从云南的基础研究现状、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出发,从投入、基地、人才、政策、发挥各类主体作用等角度对加强基础研究提出了具体措施,有较好的操作性,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很多新举措。

比如投入方面,提出了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财政基础研究投入在财政科技投入中的占比。对国家批准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由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给予运行经费补助。其他类别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动设立多种类型的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根据企业实际投入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州(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

在加强基地建设方面,提出了争取国家支持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若干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在优势领域创新机制探索建设云南省实验室;在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新材料、现代农业、高原湖泊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等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探索科技厅与州、市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

三、组织实施

基础研究具有公益性,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统筹优化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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