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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来源:临沧市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4-02 10:00: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日,民政部公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临沧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快速响应,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不断扩大《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传范围和社会知晓面,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热潮。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出台后,市民政局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深入组织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媒体宣传刊载、推送、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系统学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重点。

精心组织,专题学习。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等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从地名管理范围、管理体制、地名命名更名规则、备案公告程序、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等,详细解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重点内容,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精髓,把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发挥职能作用,讲好地名故事,传承地名文化,让地名焕发生机,留住“乡愁”。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省民政厅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市县(区)通过融媒体中心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向广大市民进行网络宣传;利用民政局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重点内容;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单位公示栏、出入口显眼位置广泛张贴宣传,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集市、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地集中开展实地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直观的了解《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内容,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自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传24场次,发放宣传册(单)3500份,张贴标语1200条,布标115幅。

发布人:苏文媛      编辑:张学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