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服务老干部工作制度

时间:2020-11-24 16:5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zj1/2022-00021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0-11-24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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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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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精神,关爱离退休干部,规范工作,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引导。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思想状况,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每年为离退休干部个人至少征订1份相关学习资料。

二、经常性走访看望,落实在职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上门看望和通讯联络相结合,对离退休干部经常性走访看望和联络。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近况。深入离退休老同志中间,主动听取老同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按照干部离退休前的工作岗位,由目前分管该项业务的在职领导加强与离退休干部常态化联系。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民政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思路,主动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详见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名单)

三、做好传统节日走访慰问。每年老年节、春节,坚持整合资源、避免多头重复的原则,对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春节一并慰问遗属)。具体方案在节前由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和规财科共同制定,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住院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到医院慰问,每年限慰问一次。

五、每年为处级以下退休干部体检一次,体检时间与在职干部职工体检同期安排。处级以上老干部体检由市委老干部局安排。

六、对离退休老干部担任党支部委员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支部书记80元/月,支委为50元/月。经费从返回党费和行政经费中各筹50%。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

市民政局各下属单位遵照本制度执行,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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