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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问答式)

时间:2022-04-27 16:02:4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zj1/2023-0000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4-27 16:02:49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问:什么是高龄津贴?

答:高龄津贴是指政府给予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二、问:哪些人群适合享受领取高龄津贴?

答:凡具有临沧市户籍,年龄满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享受长寿补助。

三、问:高龄津贴发放的方式是什么?

答:明确规定高龄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全面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代发银行机构在发放资金时同步为发放对象免费发送资金兑付短信。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当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联系银行上门集中办理,确保津贴及时、精准发放到享受补助的高龄老年人本人账户。

四、问:符合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流程有哪些?

答:高龄津贴申请以户籍信息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申请可由本人或者亲属代为提出,本人及亲属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养老机构或老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代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问:高龄津贴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省、市根据各县区高龄老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部门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足额安排落实,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六、问:已享受高龄的老年人死亡的,何时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答: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死亡的,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应当及时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经核查属实后应当自老年人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七、问:骗取高龄津贴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监护人等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停发高龄津贴,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津贴,并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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